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九重山風景區總體規劃局部調整的批覆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九重山風景區總體規劃局部調整的批覆》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於2013年12月19日發布的批覆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九重山風景區總體規劃局部調整的批覆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2013〕97號 
渝府〔2013〕97號
城口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於調整九重山風景名勝區規劃的請示》(城口府文〔2013〕3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對《九重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進行局部調整,即將九重山風景名勝區南部涼風埡一帶2.0平方公里地塊劃出風景名勝區。調整後的風景名勝區總面積80.35平方公里,未調整部分仍按《九重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執行。
二、請你縣按照“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原則,加強規劃控制和管理,切實強化對風景名勝資源和自然生態環境的保護,處理好資源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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