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居民房屋和林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居民房屋和林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1年1月13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辦發〔2011〕11號
渝辦發〔2011〕11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改革創新的意見》(渝府發〔2010〕115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居民房屋和林權(以下簡稱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的重要性
開展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改革創新的戰略部署,是統籌城鄉金融服務的重要突破,是促進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是金融事業發展的重要契機。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經過近10年的發展,在滿足農民生產生活小額資金需求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於各種原因致使發展中存在一些問題,亟需從政策、資金上給予扶持。全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制訂工作計畫,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力爭2―3年內取得明顯成效。
二、加快推進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的要求
(一)出台相關管理辦法及操作規程。
市金融辦會同市農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林業局分別制定農村“三權”抵押登記管理實施細則,明確抵押登記要求。市財政局負責制定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規範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市農委牽頭研究農村“三權”抵押貸款不良資產處置辦法。有關涉農金融機構在金融監管部門的指導下,要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辦法或操作規程,細化推廣方案,加大相關業務推廣力度。
(二)明確貸款對象及用途。
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對象主要是我市範圍內的農戶、農村中小企業及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主要用於發展種植業、養殖業、林業、漁業、農副產品加工、流通等農業產業化項目以及滿足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支農資金需求。
(三)簡化農村“三權”評估及登記程式。
1.貸款金額在100萬元以內的,其抵押物價值認定原則上不需要專業評估機構評估,可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貸款金額高於100萬元的,可委託有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評估,評估費按照最低標準執行。
2.農村“三權”抵押登記機關分別為所在地的縣級農業、國土房管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抵押登記費進行減免或按最低標準收取。
(四)加快貸款審批辦理。
1.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要認真梳理流程,提高辦貸效率,在貸款資料齊全的情況下,從調查到審批,原則上不超過7個工作日。
2.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利率在同等條件下優惠5%―10%。
3.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放前應做好風險評估。一是借款人信用評估。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借款人應資信良好、遵紀守法。二是產業項目效益評估。使用貸款的農業產業項目應有較好效益,保證第一還款來源充足。
三、積極做好有關配套機制建設
(一)加快確權工作進度。
加快推進農村居民房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對需要辦理抵押貸款的農村“三權”優先確權頒證。進一步做好林權改革的各項配套改革工作。
(二)完善市場服務體系。
一是完善農村資產流轉體系,以土地交易所、農村土地流轉服務機構、林權交易平台為中心,加快建設我市農村綜合產權交易體系。二是完善和發展農村“三權”資產評估體系,支持和鼓勵各區縣(自治縣)探索以市場化方式組建農村“三權”及其他農村權益類資產評估機構,滿足農村資產和權益評估需求。
(三)深入推進農業保險業務。
抓住重慶市作為全國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契機,擴大種植業、養殖業、林業保險業務範圍。加強涉農信貸和保險合作,將涉農保險投保情況作為銀行授信要素,鼓勵借款人對貸款抵押物進行投保,不斷提升農業保險的滲透度。積極發展農民小額信用貸款保證保險。
(四)加強信用環境和法制環境建設。
進一步完善農村金融生態建設協作機制,全面推進金融安全區創建工作。注重開展誠信宣傳教育,重點抓好農戶信用檔案建設,建設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協調有關部門制定相關司法措施,依法受理和妥善審理、執行有關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糾紛案件,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權益。
四、加快完善農村金融風險處置機制
(一)妥善處置農村“三權”抵押貸款產生的不良資產。
依託市農業擔保公司組建國有性質的農村資產經營管理公司,負責處置金融機構因開展農村“三權”抵押貸款產生的不良資產。農村“三權”抵押物在處置時應首先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轉讓,如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無法處置,農村資產經營管理公司可以對有關抵押物進行收購或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只能流轉)。
(二)對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損失進行適當比例補償。
市、區縣(自治縣)兩級財政出資設立全市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對經辦銀行因發放農村“三權”抵押貸款而產生的損失進行補償。補償比例為35%,其中市級承擔20%、區縣(自治縣)承擔15%(擔保公司開展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擔保業務可參照執行)。
(三)完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風險補償。
重慶農商行作為全市開展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業務的主辦銀行,要繼續發揮好金融支農主力軍和主渠道作用,積極穩妥發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為促進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業務發展,對2011年以後新增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形成的損失按照農村“三權”抵押貸款的風險補償機制進行補償。
五、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
由市農村金融服務改革創新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金融辦)牽頭,市農委、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參與,建立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的督促指導,適時開展目標考核。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實施方案,推動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有效化解各種風險和矛盾,維護農村社會穩定。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市里統一製作宣傳小冊子,統一宣傳口徑,通過新聞發布會、廣播電視、街頭宣傳、院壩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村金融服務改革創新舉措,調動廣大農民民眾的參與積極性。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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