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國五條

重慶國五條

重慶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低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

穩定房價,投機購房,用地供應,

穩定房價

重慶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低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主城區以外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本區域房價控制目標,於四月底向社會公布。

投機購房

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對在主城區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房、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以及在重慶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二套)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徵收房產稅;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

用地供應

保持合理、穩定的住房用地供應規模,2013年全市住房用地供應總量不低於過去5年平均實際供應量,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達到住房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以上,嚴格限制容積率小於1的低密度、大戶型住宅項目開發建設。合理安排出讓時序和選擇出讓區域,引導和調節樓面地價不超過當期房價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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