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三峽學院數學建模協會

重慶三峽學院數學建模協會

重慶三峽學院大學生數學建模協會是在重慶三峽學院黨委領導、團委指導下,由學生社團聯合會和數學與統計學院進行具體指導和統一管理的學生團體,成立於2011年,隸屬於重慶三峽學院,所屬類別為學術性協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三峽學院大學生數學建模協會
  • 外文名:Mathematical modeling Association of Chongqing Three Gorges University
  • 創建時間:2011年6月17日
  • 現任會長:趙娜
  • 現任副會長:彭仕林  夏雪芝
簡介,成立,協會章程,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活動範圍,第三章 協會會員,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第五章 活動經費,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第八章:各部門及幹事評比制度,第九章 附 則,常設機構,會長,辦公室,實踐部,外聯部,網路信息部,宣傳部,科研部,協會理事會,指導老師,第一屆理事會及各部,第二屆理事會及各部,第三屆理事會及各部,第四屆理事會及各部,第五屆理事會及各部,第六屆理事會及各部,第七屆理事會及各部,第八屆理事會及各部,第九屆理事會及各部,

簡介

重慶三峽學院大學生數學建模協會以“提高人文素養、豐富校園文化、推進學風建設”為宗旨;以“一次參賽,終身受益,打造一流數模人才”為口號;以“基於學術、用於生活”為主要目標;以“老師指點、同學互促”為活動形式;培養會員的數學思維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洞察能力、以及相互討論、分工協作的習慣;培養會員撰寫初級科技論文能力;培養計算機編程能力和相關軟體的運用操作能力;協助學校數學建模教練組選拔、組織和培訓代表隊參加地區和全國數學建模競賽,著力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好人創新能力,真正發揚重慶三峽學院“厚德、博學、自強、創新”的校訓精神。

成立

2011年6月17日,重慶三峽學院科協舉行了“大學生數學建模協會成立大會”。據悉,成立該協會旨在推動數學知識的普及和套用,為大學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討論數學的氛圍。大學生數學建模協會設在該校二級學院數學與統計學院。重慶三峽學院科協負責人以及各院大學生科協負責人相聚會場,共同見證了數學建模協會的成立。
成立大會上,重慶三峽學院有關領導指出,此次協會的成立離不開老師的用心培育、成員的精心組織,同時也經歷了艱辛的過程。希望大家能認真專研,將三峽學院數學建模協會發展壯大,在全國乃至世界的平台上有所建樹。學院科協負責人強調了數學建模對學生的學習和能力培養的重要性。列舉了以前的建模中出現的問題,以此來提醒大家,建模是極富挑戰的,它需要大家的配合。
成立大會中,數學建模協會負責人王紹恆老師表達了自己對協會成立的激動與喜悅之情,希望大家勤于思考、勇於發現齊心協力讓協會越辦越精彩。他就數學建模的產生與發展給大家帶來了一場生動的講座。並結合幻燈片與實例的列舉,將原本枯燥乏味的數學講得鮮活有趣,將建模全過程生動形象地展現在了大家面前,使大家領略了建模的魅力。
會上,數學與統計學院杜祥林副院長還向大家介紹了首屆數學建模競賽,講解了數學建模競賽的有關背景級發展歷程以及本次競賽的參賽情況。他說,數學建模競賽是為了讓同學們對現實問題進行深入細微的觀察和分析,讓大家更靈活巧妙地利用各種數學知識,培養建立模型解決問題的思維。
學院科協負責人表示,大學生數學建模協會的成立促進了該校學生對數學知識的探究,又為同學們能力的培養提供了更多的平台,有利於重慶三峽學院更好的發展。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全稱為重慶三峽學院大學生數學建模協會,簡稱數學建模協會。
第二條重慶三峽學院數學建模協會是由數學與統計學院黨總支領導、校學生團體聯合會指導下的學生群體,所屬類別為學習類。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為“團結合作、發散思維、勤于思考、啟迪心靈”,為重慶三峽學院的廣大學生提供一個認識數學建模、學習數學建模、交流數學建模經驗的平台。

第二章活動範圍

第四條 本協會的活動範圍包括:
1、組織開展有關數學建模的培訓、講座、數學實驗,盡力為廣大學生提高認識數學建模、學習數學建模的機會 。
2、招募和培訓數學建模會員,為廣大數學建模會員提供交流數學建模經驗的平台,為校內數學建模競賽、全國數學建模競賽、國際數學建模競賽培養和輸送人才。
3、依託“重慶三峽學院數學建模”網站,對重慶三峽學院數學建模進行宣傳,努力擴大重慶三峽學院數學建模在全國的影響和知名度。
4、協助重慶三峽學院數學建模教學團隊做好安排校內數學建模競賽、全國數學建模競賽、國際數學建模競賽的宣傳和組織工作。
5、組織開展有關數學建模的討論和調查研究,為重慶三峽學院數學建模的發展壯大提供意見和建議。
6、關於數學的數獨競賽,數學知識競賽。

第三章 協會會員

第五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重慶三峽學院正式學籍的本、專科生;
2、承認本協會的章程;
3、對數學建模、數學具有一定的興趣;
4、志願加入本協會。
第六條會員申請入會的程式:
1、在協會定時的招新時間向工作人員提出入會申請表,由面試人員考察通過方可入會;
2、在非招新時間向理事會提出入會申請,由理事會或會長批准方可入會;
3、進行審核登記並交納會員費;
4、由本協會發給會員證;
5、本協會每年都會定期招收新會員,詳情請關注本協會的宣傳通知。
第七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本協會內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3、參加本協會的建設,向協會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的權利;
4、參加本協會的培訓、講座、數學實驗等活動的權利;
5、優先參加重慶三峽學院數學建模競賽的權利;
6、優先參加全國數學建模競賽選拔及其賽前集訓的權利;
7、優先參加國際數學建模競賽選拔及其賽前集訓的權利;
8、不定期參加與其他高校有關數學建模的學術經驗交流的會議;
9、協會會員有權通過協會獲得數學建模相關資料;
10、由本協會推薦優先參加數學建模競賽的權利;
11、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的權利;
12、協會會員在校期間均可享受以上權利。
第八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自覺遵守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2、加強集體意識和紀律觀念,服務並執行協會的決議;
3、認真學習數學建模理論知識,積極思考,勇於創新,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4、宣傳數學建模協會,擴大協會在學生中的影響,激發同學們學習數學建模、熱愛數學建模、參加數學建模的熱情;
5、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協調協會內部各成員之間的關係,互相幫助、互相配合,認真完成協會安排的各項任務;
6、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九條 會員退會事宜
1、會員一旦入會,在退會之前必須履行以上義務和享有以上權利;
2、會員可自由退會,但必須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向協會提出申請,並交回會員證,協會不退還剩餘會費;
3、對於一年內無故五次或者連續三次不參加協會活動的會員由理事會給予強制退會,無故三次不參加活動者取消一切評獎資格和以上享有的權利;
4、會員如有其它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條 本協會組織機構由理事會和辦公室、宣傳部、實踐部、網路信息部、科研部、外聯部等六個部門組成。理事會設定新老區會長各一名、副會長兩名,各部設部長、副部長各,各部設幹事若干名。
第十一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由協會理事會、各部部長、副部長及部員組成。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如下。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和會長;
3、審議會長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終止事宜;
5、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一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需由理事會表決同意通過,報共青團重慶三峽學院委員會大學生活動中心審查批准,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者,在閉會期間領導本社團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會長具有最終決策權,副會長協助會長進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根據工作需要,本協會可以聘請學校有名的教授學者或數學建模教練擔當名譽會長或高級顧問,對協會的日常工作進行指導。
第十六條 理事會的職權:
1、籌備和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2、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3、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4、決定會員的招收和除名;
5、領導協會各部門開展工作;
6、對各部門進行監督和領導,並對不稱職的部門負責人進行罷免;
7、組織進行換屆選舉,決定對下屆理事會成員、各部負責人的任命;
8、對協會的財務進行管理;
9、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10、決定協會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組織機構
辦公室
實踐部
外聯部
網路信息部
宣傳部
科研部
第十八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及各部門負責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本社團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4、有責任心,能吃苦耐勞,堅守職責,忠於協會。
第十九條 協會在每學年第二學期初(即每年春季)組織進行換屆選舉。原則上,理事會成員將由協會上屆部門負責人中產生,各部門負責人由協會部員中產生。但理事會接受有全國數學建模競賽或國際數學建模競賽經歷,並有較強工作管理能力的同學參加競選。各部門負責人接受對數學建模有強烈興趣,並有較強工作管理能力的同學或協會會員參加競選,最終理事會從學習、工作態度以及個人能力三方面討論決定產生。理事會和各部門負責人通過競選的方式,最終由上屆理事會通過討論決定產生。

第五章 活動經費

第二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1、協會會員按學校有關規定繳納的會費;
2、共青團重慶三峽學院委員會和重慶三峽學院數學與統計學院團委的資助;
3、社會贊助;
4、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條 財務管理:協會活動經費由會長負責管理,理事會負責監督,其使用必須向協會全體會員公開,賬目清晰,賬目收據符合要求。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按照學生團體聯合會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三條本協會的資產屬於協會集體所有,任何團體、個人不得私自侵占或挪用。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有關規定,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學生團體聯合會、共青團重慶三峽學院委員會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在換屆之前接受學生團體聯合會的財務審計。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章程的修改,由理事會提出,報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十五日內,經共青團重慶三峽學院委員會審查,批准同意後方可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並報共青團重慶三峽學院委員會審查批准。
第三十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由共青團重慶三峽學院委員會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經共青團重慶三峽學院委員會大學生活動中心辦理註銷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共青團重慶三峽學院委員會的監督下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各部門及幹事評比制度

第三十三條 對幹事副部打分,每個部門部長以事實為依據對幹事及副部的表現進行加分,學期結束後交給副會長整理,為下屆選舉提供依據,具體打分標準如下:
1、每人基本分為15.0分;
2、寫活動策劃書者加1.0分(策劃活動要求創新且可舉辦性);
3、所寫策劃書較好,或較有創意者加1.0~2.0分;
4、參加協會活動的準備工作加1.0分;
5、在協會活動上表現優秀者另加0.5~1.0分;
6、在協會的例會上參加討論和發言者加0.5分;
7、為協會活動拉到贊助者加1分;
8、代表協會參加比賽者加1~2分,如若比賽獲獎者另加2~3分(視獎項而定);
9、對協會的工作提出可行性建議者加0.5~2.0分(視情況而定);
10、對協會的負責人進行有根據的批評者加0.5~1.0分;
11、領導舉辦活動者加3~5分(活動策劃-活動籌備-活動開展-活動結束);
12、全學期活動、例會,值班無遲到早退者學期末加1分;
13、活動中及值班中遲到者或早退者扣0.5分,無故不到者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1.5分,第三次給予警告;
14、活動中或會議中不服從指揮,擾亂正常工作者視其情節輕重扣0.5~1.0分;
15、工作中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並對協會產生不良影響的扣1.0分;
16、每次例會或臨時會議遲到者扣0.5分,無故缺席與替他人簽到者扣1.0分,特殊情況可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以正當理由例行請假手續者不扣分;
17、在內部搞小團體主義或影響團結者視其情節每人次扣1.0~1.5分,有不利於協會發展的言行扣1.0分。
第三十四條 對於各部門打分,需要由副會長對各部門進行考察並打分,滿分為20,最後得分由部門幹事平均分加上副會長打分。
第三十五條 學期末根據個人的得分對表現優秀者進行獎勵並頒發榮譽證書加以提拔,對於表現較差者進行批評警告,嚴重者予以退會處分。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經2011年5月8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重慶三峽學院數學建模協會理事會。

常設機構

會長

負責協會管理機構的構建、選舉、任命和罷免,以及協會重大方針政策的制定.設副會長2名,協助會長的各類工作。

辦公室

處理協會日常事務,負責會員的登記申報、考核、選拔及檔案資料的保管,負責協調辦公室的值班工作,對例會進行較為周詳的記錄和活動的總結工作,做好活動的申請、總結工作(總結稿在一天內上交網路信息部),妥善協調各部門之間等工作。

實踐部

負責每次活動的場地申請表,需找相關負責人簽字蓋章以及會員,幹部證件,獎狀的製作。

外聯部

協會的活動準備工作,購買活動裝飾物品,獎品,以及聯絡活動相關老師及其他人員。是協會其他部門的得力援手。

網路信息部

負責數學建模資料的蒐集、管理,同時肩負起校內數學建模新聞的采編任務和活動現場的攝影,及時上傳每次活動和相關數學建模競賽的信息(包括照片、總結稿和新聞稿),每周最少對協會的網站進行更新二次,維護網站的建設。

宣傳部

海報製作,要求書法和畫功以及宣傳單、宣傳視頻的製作。

科研部

負責協會活動的發起、策劃、實施等各個重要環節,吸收會員意見,負責書寫活動新聞稿(在活動結束一天之內上交網路信息部),組織符合協會實際情況、對協會和我校數學建模事業有益的活動。(註:2013年撤銷)

協會理事會

指導老師

王紹恆

第一屆理事會及各部

(2011.6—2012.6)
(暫缺)

第二屆理事會及各部

(2012.6—2013.6)
(暫缺)

第三屆理事會及各部

(2013.6—2014.6)
職務
百安校區
沙龍校區
會長
周媛
副會長
李淑蓮
王惠
朱超
辦公室
周小霞
毛維斌
彭臘梅
宣傳部
袁赫
魏琳
陳維
龔萬遠
沈巧麗
實踐部
王燁蓉
江宇
藍旭
網路信息部
米有
劉旭
譚添
外聯部
李成群
張耀月
朱方豪
科研部
郗希萌
孟慶彬

第四屆理事會及各部

(2014.6—2015.6)
職務
百安校區
沙龍校區
會長
袁赫
魏琳
副會長
王燁蓉
辦公室
程浩
張朋
向琳琳
謝雲鳳
實踐部
劉玲波
鐘幸宇
謝青松
程鳳
網信部
孟憲坤
譚剛
毛春燕
李奇峰
外聯部
黃學林
李敏
鄭雙霞
張漢卿
宣傳部
粟友珍
卓令
伍春花
李波
會長助理
黃磊

第五屆理事會及各部

(2015.6—2016.6)
職務
百安校區
沙龍校區
會長
謝青松
 黃磊
副會長
向琳琳
辦公室
譚賽
吳妍晨
代玉芳
高遠
實踐部
邱丹
呂潔
傅麗
金明亮
網信部
陳健
楊乾坤
黃婷
周航
外聯部
徐歡
郭豐華
張祖奎
林榮華
宣傳部
蘭晨曦
代寶峰
幸莉
蘇麗緹
會長助理
郎波

第六屆理事會及各部

(2016.6—2017.6)
職務
百安校區
沙龍校區
會長
邱丹
 金明亮
副會長
蘭晨曦、黃婷
辦公室
付雪梅
張雲霞
李仁麗、 葉寶紅
冉君燕
實踐部
石蕭華
李超
薛麗
何外生
網信部
劉清清
周丹丹
廖希蘭
羅亞
外聯部
陶柏沖
賀中原
甄勇傑
謝雨杉
宣傳部
周登容
王歡
段雲成
楊雲霞
會長助理
張祥超

第七屆理事會及各部

(2017.6—2018.6)
職務
百安校區
會長
周登蓉
副會長
付雪梅、李寧傑
辦公室
陳建良
佘千河、張穎
實踐部
李陽
周春艷
網信部
劉鳳君
陳沼莉
外聯部
馮小蘭
雷冬陽
宣傳部
聶黎雯
張江秋

第八屆理事會及各部

(2018.6—2019.6)
職務
百安校區
會長
陳建良
副會長
周春艷、張江秋
辦公室
柯思宇
鄧麗媛、丁雪梅
實踐部
夏雪芝
劉正鈺
網信部
賈盛
苒啟欣
外聯部
趙娜
陳權
宣傳部
彭仕林
胡輝

第九屆理事會及各部

(2019.6—2020.6)
職務
百安校區
會長
趙娜
副會長
彭仕林、夏雪芝
辦公室
左營營
秦選淳
實踐部
王愛鑫
鄒楊
網信部
唐潔
外聯部
繆林勵
宣傳部
王海艦
胡經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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