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常昭合志

重修常昭合志

本志計二十二卷及卷首、附錄,包括沿革、疆域、建置、山川、水利、賦稅、善舉、學校、兵防、人物等二十卷。2002 年10月,常熟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請人標點後由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出版。

基本介紹

  • 作者:(民國)丁祖蔭                       /            常熟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標校
  • ISBN:9787806810248
  • 頁數:1477
  • 定價:400
  • 出版社: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2
  • 裝幀:精裝
內容介紹,修志起因,求精求備的丁祖蔭,增補內容更合時代發展,刊行過程歷盡曲折,續修印刷功虧一簣,複印“丁志”終成完璧,

內容介紹

常熟自宋代以來,編修地方志書代代相承。據舊志所載,宋有《琴川志》,元有《重修琴川志》和《琴川續志》,明有《琴川新志》以及四種《常熟縣誌》,清則有《常熟縣誌》三種、《昭文縣誌》一種、《常昭合志》兩種。此外,明清兩代還有許多對縣誌作注、補記、補輯、續記的地方文獻,如明代的《皇明常熟文獻志》、《啟禎兩朝常熟實錄補編》、《海虞別乘》、《琴川要略》、《常熟志遺》等,清代有《琴川志注草》、《琴川三志補記》、《常熟志略》、《虞鄉雜記》、《虞鄉志略》和《常昭合志採訪稿》等等,總共多達二三十種。還有眾多的鄉里志書,如《梅林小志》、《支溪小志》、《里睦小志》等。民國期間,則有《重修常昭合志》,總括前志,結束清代,洋洋二百四十萬字,厚厚二十二卷。這部志書,資料翔實,內容豐富,體例完備,考證周密,可謂常熟歷修方誌之集大成者,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
《重修常昭合志》從開始修纂直至成稿付印,前後經歷了三十多年的漫長歲月,期間主纂三易,印刷及發行中幾經風險波折,到常熟解放時仍有部分稿件未能付梓,一直以謄清稿本的形式由文物保管部門妥為保管。直至進入八十年代,因要修新的常熟地方志,經有關部門不懈努力,始將未印稿本從高閣請出,複印幾套。於是《重修常昭合志》之全豹始為世人所見。

修志起因

民國6年10月9日江蘇省公署訓令全省五道(其時全省分為金陵道、滬海道、蘇常道、淮揚道、徐海道)道尹及六十縣的縣知事:“江蘇通志局已於省垣設局開辦,其未籌備續修縣誌各縣,迅遵辦理。”
常熟縣知事張鏡寰(字叔平,民國5年8月至7年8月在任)接到省令後,當即與地方的鄉紳商議修志。其時,常熟的一些熱心地方公益事業和對地方文獻的搜羅有嗜好的士紳,如邵松年、丁祖蔭、徐兆瑋、丁國鈞、瞿啟甲等,鑒於辛亥革命使滿清王朝告終,中華民國取而代之,改朝換代已成事實,有必要給常熟的歷史作一總結,早有重修常昭合志之意。當時,以趙爾巽為館長的北洋政府清史館已在著手組織一批前清遺老編修《清史稿》,現在省里要修省志,又下令各縣修縣誌,續修縣誌也就是既合時勢又名正言順的了。
清代最後一部縣誌是龐鴻文主纂的《常昭合志》,有光緒三十年木活字排印本。至民國6年,相距不過十來年,但這段時間中國的歷史卻發生了巨大的轉折,常熟一地的歷史也發生了巨變,常熟昭文兩縣已合併為一,一切機構、制度、人物等,都需要斷代記載。所以應該重修常昭合志,給清代的地方史劃一個句號。另外,“龐志”修成之後,不斷發現志書中的差錯,也需要在重修時改正。因此,重修常昭合志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民國6年12月4日下午,邵松年、徐兆瑋、俞鐘穎、李士璵、丁祖蔭、丁國鈞、瞿啟甲、顧懷玉等集合在石梅縣立圖書館舉行首次修志會議。首先是推定主纂人選,當時推定丁祖蔭。至於掛名纂修,當然是縣知事張鏡寰。會上又根據徐兆瑋提議,決定在縣內各市、鄉設採訪員以作聯絡人,以各市、鄉助理員為主;另聘一鄉之素有文望者,以“留心掌故,增益見聞”。丁祖蔭也認為有必要這樣做,大家也一致同意,於是就推定徐兆瑋起草向各市、鄉發函通知。會上擬訂了征訪章程,還議定呈請縣署設立“常熟縣修志征訪處”,設於圖書館內,作為市、鄉採訪員上城聯繫、落腳、匯集資料之處,並公推丁祖蔭任征訪處主任,征訪處組成人員為:丁祖蔭、丁國鈞、丁學恭、王慶芝、仲傑、李士璵、宗家謨、言家鼐、周日鴻、邵松年、俞鐘穎、俞鐘鑾、胡同穎、徐士康、徐兆瑋、張祖誠、葉士荃、蔣元慶、瞿啟甲、龐裁。

求精求備的丁祖蔭

丁祖蔭字芝孫,家住縣城西門內西倉前。他性嗜古書,平時刻意搜羅,尤留心地方文獻、邑先賢遺著。家有園名“壺隱”,園中築“緗素樓”為藏書之所,所藏甚豐。他是辛亥革命後第一任常熟縣地方長官(當時稱民政長),後又調任吳江縣知事,頗有政績。是時,他年方四十六七,正值年富力強之時。他對桑梓文化教育事業不但一向熱情關注,而且親自參與,辦過新式學堂。他“長於才而勇於任事,富藏書而豐於貲財”(龐樹森語),由他擔當此一重任可稱十分合適。
丁氏重任在肩,果然不負眾望,專心致“志”,在社會活動之餘,一頭扎進了故紙堆。他將龐鴻文修的《常昭合志》解剖分析,重訂卷目,“發凡起例,分章編則,均經手訂;至碑拓謄錄費有不足,恆解私囊。舉凡一邑掌故、官私著述,廣徵博訪,參稽考核,缺者補,訛者正……”(見龐樹森《重修常昭合志輯印經過》)。
從丁氏的日記中,也可以看出他對修志是很認真負責的。試舉幾例:
己未正月廿一日撰志傳跋。
正月廿七日補邑志列女傳。
二月十四日校城廂石拓。
三月初五日與修志集議。
四月初七日補纂邑志。
四月廿四日補志傳。
五月初九日校志。
九月初四日補志選舉類完。
九月初五日補志職官類;與修志集議。
庚申六月初五日與修志會議。
十一月十一補戶口志。
十一月廿八補荒政志。
…………
除此之外,他對“龐志”中的每一條史料都加以考證,查閱原始材料(只要能見到),做到“證引必從所出,疑義互相析衷”。對前志中有疑問的記載,根據新發現的證據進行糾正,並保留異說以備參考。如著名的古文獻《招真治碑記》,前志均書“昭明太子蕭統作”,丁祖蔭根據族人、在江南圖書館工作並參加編修省通志的丁國鈞(秉衡)的考證,確認為是梁簡文帝蕭綱所作,故《重修常昭合志》改記為“簡文帝賜玉案一、鐘一,為撰碑記”,並作註:“姑蘇志、盧、桑諸志此記俱作昭明太子撰,唯龔志不誤。茲據《藝文類聚》、《太平御覽》並《簡文帝集》正之。”這是一種對史料負責的慎重態度,表明了丁氏治學的嚴謹。
又如,關於常熟縣城城垣,前志記作“周二百四十步”,根據是《祥符圖經》所載。“龐志”依據顧祖輿《讀史方輿記要》,改為“海虞城初時編木為柵,周二千二百四十丈,元時改築土城,周四千八百四十丈”。前者似太小,後者又似過大。丁氏採用了前記數字,又將後記數字以及“‘言志’雲‘鄧志’稱元時州城周一萬四千八百餘丈”等幾說一併記載,並注“疑屬流傳之誤。”這並非是模稜兩可,而是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不得已採取的一種表述方法,讓幾說並存,再提出自己的疑問供後人參考,表明丁氏並不擅下定論。
為使志書所據資料更加準確,丁氏在編纂的同時還對鄉邦文獻進行了仔細的校核、編輯,以互相印證。如《三峰寺志》、《煙艇永懷》、《虞鄉續記》、《松窗快筆》、《虞邑遺文錄》、《瞿叔獻逸史》、《劫灰錄》、《支溪詩錄》等,有的題跋作序,有的編次,有的幫助印刷出版,在對這些文獻的編輯過程中,不斷對志書考證、校核、增補、糾誤,儘量使之完備、準確。

增補內容更合時代發展

民國8年5月,江蘇通志局以所屬各縣所送征訪冊中缺略未備者甚多,特開列所需內容條目給各縣要求按條添補,以供通志編纂時參考。其中有:
一、城池、公署、壇廟及有名大寺觀,凡經“粵匪”(指太平天國軍隊)毀廢者,於何年修復、經修之官吏姓名,或至今尚未修復者(如公署添賃民房者多有之),均應分別詳載;二、關於本縣水利及舟楫通行之津渡及緊要閘壩、高大石橋分門擇要詳載其名稱暨坐落鄉鎮地址,或曾經修復,工程浩大者,應註明,不可遺漏;三、從乾隆至宣統,田賦之增減或昔有今無及先無後有者均應查明,分別詳註,另附蘆課雜稅;四、自乾隆至辛亥革命期間之戶口,何年最多,何年最少;五、各縣昔有驛站今設郵政,繫於何年裁改,在城在鄉均應一一詳載;六、工商、實業、土產及人工製造各貨品如昔無今有,興創確有成效、行銷獲利關係地方生計者均應分別添載;七、紳商捐辦之保節、育嬰、善堂、義冢或工費浩大確有成效至今尚存者均應詳載,但有名無實者不得濫收;八、自乾隆以後如地方上發生畸人、佚事、祥瑞、災異(指風、雹、旱、水、地震及地方妖妄、特別巨案)倘前志遺漏而確有可考證記載者應擇選摘記,但不得收錄附會、荒誕者……
上述八條征訪要求,在中國地方志發展史上是劃時代的一大創舉。縱觀歷代所修志書,由於修志的文人不懂或者輕視人類活動中最基本的經濟活動,由他們編纂的地方志書,往往偏重於人文,忽略經濟,對地方上的財賦稅收、商業貿易、農業副業、工業交通等反映不詳,甚至不列門目,隻字不提。隨著資本主義在中國的萌生、發展,作為人們社會生活中最重要的經濟活動,再也不能忽視,所以在新修方誌中補充這方面的內容,實在是社會進步、歷史發展所必需。
丁祖蔭根據省通志館令,遂在《重修常昭合志》中增加了相關的條目,如電報局的設定、輪船的開通等,但志書中對工商實業的記載仍是相當缺乏。如光緒三十年,支塘創辦了縣內第一家使用機器生產的裕泰紗廠,這是常熟近代工業的先驅,而志書中卻沒有記載,這說明纂修者的認識還是有限。當然我們也不能苛求前人,平心而論,《重修常昭合志》在歷修地方志中還是水平最高、門類最全的,為修志嘔心瀝血的丁祖蔭功不可沒。
民國12年8月17日,《重修常昭合志》部分已成志稿開始付印,由常熟開文社承印,丁氏親自校讎。《重修常昭合志》總共有二十二卷,另有“卷首”及“附錄”。
丁氏在校閱清樣的同時,繼續補寫志稿。他對編修地方志要求甚嚴,刻意求精求備,不肯輕委他人秉筆。這樣做,文筆可前後一致,但個人畢竟精力有限,加上自1924年起,由於軍閥交戰,政局動盪,地方不寧,影響了進程,故歷久而不克蕆事。
民國19年7月22日,丁祖蔭在蘇州大公園旁寓所病逝(生於清同治十年九月初九)。在他之前,在發起的人員中,已有丁國鈞(卒於己未年農曆十一月十七日)、邵松年(卒於癸亥除夕)、俞鐘穎(卒於民國13年)等先後謝世。

刊行過程歷盡曲折

丁祖蔭修志未告完功即去世後,當時的縣長譚翼圭(字靜淵)於8月24日發聘書給徐兆瑋、宗子岱,敦請二人繼承丁氏未竟之業。徐兆瑋應允。民國20年1月6日,徐在日記中記有:“檢初我縣誌稿,得例言十八則,錄存之,以便續輯時有所依據……前志藝文,不著存軼,征考無由。是編歷稽藏目,博採藏家,刊寫藏佚,均加標註,未能目睹,姑付闕如。藝術為近今所尚,藏書為吾邑著稱。茲編甄輯特詳,藉彰邑粹。前志後卷多錄詩文,作者代興,浩如煙海,當待詩徵、文徵之專輯。其較有關係者,以類相從,並見各卷事實之下。是編告成於民國十三年。取斷代之義,凡清季生存之人物著述,概不著錄。”
徐兆瑋這個人選,是邑人推薦的。他是前清翰林,工詩文,好聚書,家何市,有藏書室曰“虹隱樓",所藏頗豐。他對地方掌故佚事尤為關心,日記中常詳記所見所聞。早在民國7年3月,就同丁祖蔭議,“志書願認修列傳、文苑一門”。當時列傳無人擔任,前志存稿及征訪資料均存在邵松年處。
徐兆瑋接手之後,整理丁氏原稿,當時已編竣的約有十分之七,其中一部分志稿已在印刷中。徐氏繼事,將完稿陸續付印。最先裝訂告竣而發行的是《藝文志》,資料詳核,史無前例,接下去是《金石志》單行本問世,是志由錢梅溪(泳)先生裔孫某操氈椎,遍走各鄉搜拓石刻,集錄以成,詳核與《藝文志》同。至民國26年,已付印者達17卷,均由縣內開文社印刷,由醉經閣書局裝訂;又由上海大東書局承印縣圖31幅。《重修常昭合志》共印500部。
1937年秋,抗戰爆發後,日軍飛機多次轟炸縣城,開文社與寺前街上的醉經閣毀於戰火,保存在兩處的已印或未印、已裝訂或未裝訂者均付之一炬。所幸原稿未毀,一部分保存在塔后街張美叔處,大部分則由徐氏保管,徐於1940年9月25日在上海寓所去世(生於1867年農曆七月廿一日)後,由其子樹人保存。
常熟淪陷期間,偽縣政當局曾計畫整理舊志。1942年3月24日,在第二次縣政會議上作出決定,聘陳旭輪出面主持整理縣誌稿本,但堅持民族氣節的陳旭輪並未任職。至翌年初,由公款公產管理處出面負責此事,據偽省教育廳指令,可開支經費一千元。不久,款產處撤銷,將縣誌草稿連同結餘款儲備票三百元交送偽教育局,轉縣立圖書館保管。

續修印刷功虧一簣

1945年8月抗戰勝利後,百廢待興。邑人士痛經浩劫,文物蕩然,一邑文獻如不急起整理,有失墮之虞。1946年夏,邑人蔣韶九、蕭盅友、陳旭輪、龐甸材、朱守真、王紀玉等在一起商議要續修常昭合志,就是將丁祖蔭主修未成之稿補輯整理,使成完書,並排印行世。此議得到邑人士的贊同。是年7月中旬,恰值常熟縣臨時參議會第二屆大會召開,徇眾所請,縣長潘一塵在會上提議編修縣誌,這一議案獲一致通過。會後,縣政府邀請地方人士組織修纂縣誌委員會,其成員為龐樹森(甸材)、金鶴沖等29人。
1946年9月29日成立修志委員會,辦公處暫設巫公祠。會上通過了《常熟縣修纂縣誌委員會組織大綱》;推定九人為常務委員會,曹仲道被聘為秘書長,推聘龐樹森擔任總纂,金鶴沖、王兆麟(紀玉)為協纂;纂修由總纂推薦,請主任委員(縣長)聘定。10月1日,委員會開始工作。
龐樹森擔任總纂後,聘龐士龍、瞿鳳起、曹仲道為纂修,桑君維為會計,蔡欣然為庶務,借石梅圖書館為會議、辦公之所。擔任協纂的王兆麟不久即奉命前往金陵圖書館編摩古籍。丁氏稿本從徐兆瑋家中請出,發現卷十六“職官志”、卷十七“選舉志”均未制表,卷二十一“列女志”尚待整理,卷二十二“雜記”尚付缺如,其他如“附錄”及“人物誌”總目亦未編定。
經分工,“雜記”由金鶴沖補撰數十條。曹仲道受任整理“列女志”,聘一位姓姚的老人(龐士龍說是姚毓柟,而曹否認;沈傳甲說是姚宗棠之子小棠,曹未予肯定)就宗嘉謨手輯之稿繕成帙,然後兩人對讀讎校,兩閱月畢事。之後,曹仲道入社會師範部授課,未再予其役。龐士龍、瞿鳳起二人任志稿付印、校對事,最為勤劬。龐樹森總其成,兼調度人事、籌措印刷經費。
印刷由良友印刷所承擔,雙方簽訂了契約,先付部分款子,由印刷所添購新字碼,力求字型整齊、清楚。
“丁志”稿本的整理到1947年6月完成,又用兩個月時間清稿。
當時正值內戰爆發之際,社會動盪,物價飛漲。龐士龍、瞿鳳起與印刷所接洽結果,以印五百部計,約需二億二千七百萬元印刷費。縣裡財政有困難,勸募也不易。1947年7月1日,縣修纂委員會舉行第二次常務會議,會上對印刷一事進行了討論。有人提議,在經費困難的情況下,是否不要印刷,先繕抄幾部分別保存,此議被否決。最後決定:紙張費預計約七千萬元,由縣長想法解決五千萬,龐樹森籌集二千萬元,印刷費再另想辦法。在這次會議上,又作出決定:“丁志”完成,修纂委員會宣告結束,將來經費充裕,另組文獻委員會,編纂民國以來的常熟縣誌。原修志委員會歸併該會。
1948年10月第三次會議議決預約出售縣誌兩百部,以所得款購存紙張,以備待印部分之需。由於紙幣大幅度貶值,當初議定每部七十元,及商訂的發售預約手續甫就而物價已上漲五六倍,特兩次電詢上海紙行,俱稱乏貨,致使原定的以預售志書來購紙的計畫無法實現。到12月間舉行第四次會議時物價又連續上漲,無法全部付印,所以議決將以前(指民國十二年)已印成之“丁志”部分予以重印,毛訂百部,分存各委員及本邑文化機關。民國二十年所印成的部分“丁志”,經淪陷浩劫,保存在圖書館的,據圖書館館長陳景歧的報告有以下幾部:沿革志、疆域志、建置志、山川志、荒政志、善舉志、學校志、兵防志、風俗志、金石志、人物誌。缺水利志、賦稅志、祠祀志、名跡志、異徵志、物產志、職官志、選舉志、藝文志、列女志及雜記。其中“水利志”與“賦稅志”在抗戰前已印好,毀於戰火,這次要重印;“人物誌”缺總目及正文135至138頁,這次也補印,並續印181至574頁,使之完整。祠祀志、名跡志、異徵志、風俗志、物產志等,有的存書無多,有的未印,也交付印刷。至常熟解放前夕,仍有部分志稿未能印成,真是功虧一簣。
那些未印部分的謄清本由文物保管部門收藏。

複印“丁志”終成完璧

建國初期召開常熟縣各界人士代表會議時,龐樹森、曹仲道以特邀人士身份出席會議,曾想在會上提議把未印志稿印完成,後見時機不成熟而止。
進入八十年代,常熟開始修纂新的地方志,斷代上自辛亥革命,下限迄1985年。修志辦公室從圖書館、檔案館借到了幾部舊縣誌作參考。其中利用價值最大的當數《重修常昭合志》,可惜殘缺不全。為窺全豹,市志辦與檔案局想用現代複印技術將未印之稿本複印,為此,多次與文管會協商。
1986年2月,《重修常昭合志》的謄清稿複印了四份,並裝訂成冊,由市文管會、圖書館、檔案館及市志辦公室各保存一份。內容為: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名跡志、卷十三異徵志、卷十四風俗志(前已有單行本)、卷十五物產志(以上各志,前曾印行,此次複印均據單行本)、卷十六職官志、卷十七選舉志、卷二十一列女志、卷二十二雜記、附錄(以上各志均未印行,據謄清稿本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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