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仙橋街道辦事處

酒仙橋街道辦事處

酒仙橋街道位於朝陽區東北部,東、東南、西、西北與將台鄉相鄰,南與東風鄉毗連,西北與東湖街道(籌備處)、望京街道相鄰,北與崔各莊鄉接壤,轄區面積5.3平方公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酒仙橋街道辦事處
  • 成立時間:1957年7月
  • 轄區區數:7個
  • 常住人口:8.5萬人
  • 戶籍人:7萬人
  • 市屬單位:110個
簡介,辦事服務項目,機構職能,工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財政科,監察科,組織科,宣傳科,群團辦,社區建設辦公室,綜合治理辦公室,城建科,

簡介

酒仙橋街道辦事處成立於1957年7月,現有科室(隊、所)21個。轄區內現有9個社區,分南北兩片,北片有大山子社區、中北路社區、高家園社區;南片有紅霞路社區、南路社區、怡思苑社區、電子球場路社區、東路社區和駝房營西里社區。地區常住人口約8.5萬人,戶籍人口7萬人,流動人口約1.5萬人。轄區居民以漢族居多,另有回、滿、蒙、鮮等13個少數民族。駐地區單位1744個,其中中央單位39個、市屬單位110個、企業1595戶。有幼稚園7所、國小4所、中學3所和科研院所3個。
近年來,酒仙橋街道工委、辦事處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把握“電子城發展、798藝術園區建設、地區危改”三大發展機遇,自2002年“小紅帽”黨員責任崗開展以來,在各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成為凝聚黨員和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的有效平台和載體,逐步發展成為黨員為骨幹、社區居民廣泛參與的志願者責任崗活動,成為地區黨建品牌,同時創新了社會管理模式的方式。以此為統領,使地區社區建設不斷發展,社區黨建卓有特色,社區服務不斷延伸,城市管理顯著提高。

辦事服務項目

1. 辦理《殘疾人證》;
2. 辦理《再就業優惠證》;
3. 辦理《求職證》;
4. 失業人員檔案轉移管理;
5. 失業人員辦理退休;
6. 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7. 失業人員醫藥費報銷;
8. 退休人員醫藥費報銷;
9. 職業介紹與指導;
10. 為社會化退休人員出具證明;
11. 為社會化退休人員辦理基本醫療保險;
12. 彈性就業人員辦理享受社會保險費補助;
13. 辦理自謀職業社會保險補助;
14. 辦理接轉黨員組織關係;
15. 街道管理的黨員出國出境的審核;
16. 辦理團員組織關係接轉及收繳團費;
17. 非公企業組建工會審批;
18. 適齡公民兵役登記;
19. 購買經濟適用房蓋章;
20. 出具居民房屋租金減免證明;
21. 辦理法律援助;
22. 出具來京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在京中國小借讀證明;
23. 申請民事調解;
24. 辦理原下鄉知青病困退回京入戶;
25. 辦理北京下鄉知青子女回京就讀入戶;
26. 辦理工人單調進京入戶;
27. 開具無工作證明;
28. 開具居住證明;
29. 辦理母親為外省市的第一個子女隨父登記常住戶口的計畫生育手續;
30. 辦理母親為外省市的第二個子女隨父登記常住戶口的計畫生育手續;
31. 審核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不生育的一次性獎勵材料;
32. 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33. 證明擬存檔人員婚育情況;
34. 辦理義務兵優待金;
35. 重殘證明辦理;
36. 存檔人員開具相關證明;
37. 往屆生高考報名;
38. 辦理小額貸款相關審核手續;
39. 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
40. 辦理《第二個子女生育服務證》;
41. 《生育服務證》變更;
42. 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43. 辦理檔案在街道或人才的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一次性獎勵費領取;
44. 審核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後對其父母經濟幫助的材料;
45. 出京人員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46. 流動人口孕檢證明的辦理;
47. 辦理臨時救助;
48. 保對象醫療救助費用發放;
49. 辦理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審;
50. 辦理《老年人證》;
51. 辦理老年優待證;
52. 辦理醫療救助審核;
53. 臨時困難補助的辦理。
轄區內居、村委會: 大山子社區、中北路社區、高家園社區、紅霞路社區、南路社區、怡思苑社區、電子球場路社區、東路社區、駝房營西里社區
轄區內派出所: 酒仙橋派出所
轄區內社區服務中心: 酒仙橋街道社區服務中心
轄區內社區活動中心: 酒仙橋街道社區服務中心
轄區內社保所: 酒仙橋街道社保所
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站: 酒仙橋南路社區衛生服務站、酒仙橋東路社區衛生服務站、酒仙橋高家園社區衛生服務站
其他服務場所: 高家園社區雷鋒工作室、高家園社區圖書室、高家園社區綜合活動室、酒仙橋街道“溫馨家園”

機構職能

工委辦公室

負責綜合性的工作計畫、工作總結、重要檔案、請示、報告、會議材料的草擬,負責以工委名義印發檔案的審改工作;負責黨內各類檔案、簡報、機要函件的分發、上報、傳閱、保管、催辦和收集、整理等機要工作;按照工委的決定,組織安排工委的各種會議,負責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負責做好街道黨群部門、黨政部門之間的組織協調,抓好監督落實,保證街道各項工作順暢;協調和檢查督促各科室貫徹執行街道工委決議的情況及進程,並及時向領導反饋;完成街道工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辦公室

負責辦事處主任辦公會等會議的組織和籌備工作;負責辦事處決議事項的督辦;負責辦事處文秘、印章、獎牌及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辦事處的固定資產和實物管理工作;負責辦事處政務信息、政府信息公開等報送工作;負責機關會議室和打字室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食堂、浴室、鍋爐等後勤事務的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用品、幹部福利的發放工作;負責機關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內部的保潔工作;負責機關的司機和車輛管理;負責街道網站的管理、更新和維護;負責街道應急管理工作。

財政科

負責街道財政預算的執行和決算工作;負責對財務憑證賬簿的審核管理;負責街道各種經費的發放、公費醫療管理等工作;負責辦事處固定資產的賬目管理;負責對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監督、審計和業務指導;負責個人出租房屋稅收代征工作;負責轄區稅源建設的協調工作。

監察科

負責檢查監察對象在遵守、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協助駐在部門抓好駐在部門及直屬單位和所屬單位的廉政勤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督促、協助駐在部門研究、制訂本單位綜合治理腐敗的有效措施;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管轄範圍內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直屬單位和所屬單位國家公務員勤政廉政狀況,對其進行法律和行政紀律的宣傳教育;負責駐在部門及直屬單位和所屬單位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組織科

負責基層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負責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指導、檢查社區黨委工作;協調指導轄區社會單位黨組織及在職黨員積極參加社區建設; 指導“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街道幹部的教育、培養、選拔、考核、獎懲和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區委、區政府授權,負責對專業管理部門派駐街道機構負責人的評議、考核和監督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街道人事工作;負責僑務、對台、統一戰線、政協工作。

宣傳科

負責本街道及社區幹部民眾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業餘黨校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治理論學習和宣傳報導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的創建、組織、協調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社區科普宣傳工作;負責轄區社會輿情調查和宣傳報導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群團辦

負責轄區基層工會組織的建設工作;負責在轄區新經濟組織中建立工會組織;
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檢查、督促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和工資集體協商;負責收繳工會經費;指導基層工會組織開展活動;辦理接轉團組織關係 ;辦理收繳團費 ;負責在轄區新經濟組織中建立共青團組織的工作;負責社區的青少年工作(包括寒暑期青少年活動);保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對外來青少年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婦女、兒童維權服務。

社區建設辦公室

負責做好社區居委會、社區服務站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負責指導社區居委會搞好社區建設;負責指導社區制定綜合服務發展計畫和實施工作;負責指導社區開展文化、體育、教育、衛生、科普工作;負責規範化用字工作;負責紅十字協會工作和組織獻血工作。

綜合治理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部署,制定本地區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指導治保會和社區保全工作:負責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考核、評比工作:負責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外來人口的管理及禁毒、禁養、禁放工作:負責文化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掃黃打非”工作。負責處理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的工作。負責地區人防工作。負責地區人民武裝工作。

城建科

負責參與地區開發建設的規劃審核工作;做好地區環境保護、除四害、食品安全、供暖、節約能源等工作,實施地區在施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環境整治建設工作;負責預防自然災害和搶險救災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本轄區綠化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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