鄲城縣民政局

鄲城縣民政局是主管全縣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鄲城縣民政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地址:鄲城縣
  • 隸屬:鄲城縣政府
  • 下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職能調整,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工作意見,起草有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籌措、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三)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工作;搞好救助管理站建設。
(四)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負責實施各類優撫標準;審核呈報、褒揚革命烈士;指導光榮院和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實施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人員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隊幹部休養所服務管理與建設工作;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士官、無軍籍職工及軍隊離退休幹部、軍工(遺屬)的有關政治、生活待遇。
(六)負責實施軍隊退役義務兵、退役士官、轉業士官、1-6級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待分配期間退役士兵的管理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工作。
(七)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八)擬訂行政區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村級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隸屬關係和界線的變更考察、審核報批工作;擬訂全縣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地名更名、命名、銷名的審核報批;組織和指導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九)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的意見並負責實施;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十)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規劃;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和救災捐贈工作;指導孤兒、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一)宣傳落實殯葬管理政策;辦理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工作,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十二)擬訂老齡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股室主要職能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文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保障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協助局黨組搞好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各項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關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三)財務股:負責民政事業經費、行政經費、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民政事業費的使用情況;制定並監督執行財務規章制度;負責全縣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四)紀檢監察室:落實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受理民眾反映的違法違紀案件,並做出調查處理;對各項民政資金及項目建設等進行監督審計,負責縣紀檢監察部門和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優撫股:負責實施全縣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政策和標準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審核、呈報褒揚革命烈士,負責呈報有關人員的傷殘評定工作。
(六)雙擁辦辦公室:負責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
(七)退伍軍人安置辦:負責組織全縣軍隊退役義務兵、退役士官、轉業士官、1—4級傷殘軍人、精神病退役士兵的管理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服務和生活補助費發放工作;協調復員退伍軍人穩定工作。
(八)救災股:督促指導全縣救災政策的落實,承擔救災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全縣災情核查和統一發布工作,承擔全縣救災款物管理、分級及監督使用工作;承擔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擔縣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和救災捐贈工作。
(九)社會救助股:負責擬定全縣社會救助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和臨時救助工作;承擔相關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承擔全縣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十)城鎮低保股:負責全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報、核實、審批、保障金的管理和發放等工作。
(十一)民間組織管理股:負責全縣社團和縣直單位所屬民辦非企業的登記管理工作;查處民間組織的違法行為和非法的民間組織;承擔民間組織信息管理工作。
(十二)基層政權建設股:負責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負責推動村務公開、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婚姻登記工作。
(十三)區劃地名辦:負責全縣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規的監督實施;承擔全縣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隸屬關係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考察、審核報批;負責縣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邊界爭議的調解處理等。
(十四)老齡辦:負責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興辦社會養老服務機構;負責民辦社會養老福利機構或個人投資興辦的養老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和監管;指導社會化養老工作;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醫療救助辦:對全縣五保戶、城鄉低保戶和低收入家庭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後,個人醫療費負擔過高的人員實施醫療救助。
(十六)信訪接待辦:負責受理接待並處理民眾來信、來電、來訪和電子郵件等;做好來訪民眾的宣傳解釋工作,調查了解民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監督、檢查相關股室處理的信訪案件,直至問題解決為止。
(十七)福利生產辦:負責全縣福利企業的登記、年審、監督及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孤兒以及受愛滋病影響的貧困家庭救助資金髮放;承辦國內收養登記工作。
(十八)募捐辦:負責全縣福利彩票銷售和福利彩票投注站的管理工作。
(十九)工會:按時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和職工代表大會,維護職工的正當權益;負責工會經費的管理和會費收繳工作;組織職工開展各項會員活動。
(二十)婦工委:維護局婦女合法權益,負責局計畫生育工作。
三、二級機構及職能
(一)社區服務中心。負責城鎮居民的公益事業,為城鎮居民吃、住、行、醫提供服務,負責實施“星光計畫”。
(二)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行使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職能。
(三)光榮院:為優屬對象中的孤老人員實行集中供養並民主管理,並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
(四)烈士陵園:負責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設施的維護和環境綠化、美化;負責烈士骨灰的保存;負責革命烈士紀念活動的組織;負責烈士遺物和革命史料存列、革命史料的蒐集編寫;負責烈士文物檔案建立與文物保管。
(五)流浪乞討救助管理站:負責縣城內流浪乞討人員收容後的生活、醫療、康復和遣送工作。
(六)殯葬管理所:負責推進殯葬改革,做好殯葬法規宣傳;加強殯葬職業教育,開展殯葬崗位培訓。
(七)殯葬執法管理監察大隊:負責檢查全縣殯葬改革有關法規的執行情況,督查全縣亡故人員的火化,平墳復耕,規範喪葬用品市場的管理。
(八)殯儀館:負責全縣死亡人口的遺體接運、火化、骨灰存放,公益墓地的管理,提供遺體整容,悼念等服務。

職能調整

(一)劃入職能
1、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職能。
2、將原縣勞動局承擔的全縣老齡工作和老年人權益保障的行政管理職能交給縣民政局。
3、縣經濟貿易委員會承擔的全縣抗災救災的綜合協調職能移交給縣民政局。
4、指導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職能。
5、綜合協調城鎮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職能。
6、婚姻中介機構設立審批職能。
(二)轉變職能
將各類福利企業經營管理、接收救災捐贈、國內外社會慈善捐贈、殯葬行業和公墓管理的有關職能,分別交給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承擔。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民政局設11個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調查研究和起草民政工作的綜合性檔案;負責全縣綜合性民政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計畫生充、精神文明建設、機關後勤服務和老幹部管理工作;協調各股室和直屬單位工作。
(二)計財股
負責民政事業經費、行政經費、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工作,制定並監督執行財務規章制度;檢查監督全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情況;堅持直屬單位經營服務活動;管理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內審統計工作。
(三)人事股
協助局黨組搞好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各項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民政局全體人員的年度考評和平時考評;負責工資調整,人員考勤、調配、聘用、任免、獎懲、晉級工作;負責醫聞保險的管理和人事各種報表;負責幹部職工的學習培訓等項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監督各項民政工作,依法行政,糾正和處理民政工作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優扶股(掛鄲城縣雙擁辦公室的牌子)
負責擁軍全面性和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完善優撫制度;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建築物的管理工作;負責評殘、追烈的審核、呈報等項工作。
(五)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掛鄲城縣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的牌子)
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接收安置及有關法規的組織實施;指導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和軍地共育人才協調服務工作。
(六)救災救濟股(掛鄲城縣生產救災辦公室的牌子)
組織實施救災救濟的有關政策法規;掌握、呈報、發布災情;組織考察災區、慰問災民,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工作;管理、撥發救災款物,接收分配外援救災款物;指導農村五保和敬老院的管理工作;負責六十年代精簡退休職工的生活補助和農村社會救濟工作。
(七)民政基層政權建設股
組織實施有關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兒童收養登記的政策法規;指導鄉鎮辦理結婚、離婚、復婚、涉外婚姻登記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管理;負責兒童眉頭登記和精神病、流浪、乞討人員的遣送工作;指導婚喪習俗改革;負責鄉鎮基層政權和基層群體自治組織建設的日常工作;負責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貫徹實施;指導推廣村民自治活動;指導先進鄉鎮、村(居)委會的表彰活動;指導村(居)委會主任的培訓工作。
(八)地名勘界辦公室
組織實施有關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規;擬定鄉改鎮預測規劃,承辦鄉、村行政區劃的設立。指導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成立,搞好社區服務。撤銷、更名、界線變更及鄉鎮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申報工作;調處鄉際邊界爭議向縣政府提出仲裁建議;推廣並監督標準化地名使用;負責公開出版的地名書刊上的地名審查工作。
(九)民間組織管理股
負責全縣社團、民辦非企業的審批登記和管理工作;負責社團行政複議工作。
(十)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股
負責全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申報、核實、審批、保障金的管理和發放等項工作。
(十一)老齡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縣進入老齡的人享受老人優待的權利,審批、發放老人優待證書。

現任領導

鄲城縣民政局局長:胡曉蘭

地理位置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
鄲城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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