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體育局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體育工作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體育工作的政策及全市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全市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體育局
  • 職責調整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
  • 職責調整2:加強全市體育公共服務
  • 職責調整3:加強指導和推進全市青少運動
  • 職責調整4:加強對公共體育設施監督管理
  • 內設機構:6個
  • 局長王微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民眾體育處,競賽訓練處,體育設施管理處,計畫財務處,人事處,人員編制,競技體育,健身場館,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
(二)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指導各縣(市、區)體育工作和市屬各部門、行業、社會團體的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三)制定全市體育競賽規程;組織參加和承辦體育競賽,舉辦全市綜合性體育競賽。
(四)研究和平衡全市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與布局;指導全市業餘訓練和優秀運動隊建設,培養體育後備人才;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五)組織、指導體育科研和體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直屬體育學校的管理工作。
(六)擬訂全市體育產業政策,發展體育市場,制定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和審批程式。
(七)開展國際間以及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體育交流工作。
(八)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批和業務指導。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體育局設6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保衛、會議及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鄭州體育史志的編纂工作;組織體育活動的宣傳報導;負責體育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擬訂體育經營活動及體育市場管理辦法,擬訂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和審批程式。

民眾體育處

擬訂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組織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綱要》;負責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全市職工體育、農村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工作;擬訂全市民眾體育項目的競賽計畫和競賽規程;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制度》,審批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承接上級安排的民眾體育比賽,開發社會商業性賽事。

競賽訓練處

指導、監督全市青少年業餘訓練工作,開發以青少年為主體的社會各項賽事;指導全市學校體育工作;負責各項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擬訂全市業餘訓練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市優秀運動隊伍的訓練和後備人才的培養;組織實施二、三級運動員,二級裁判員的考核審批工作;擬訂全市業餘體育競賽制度、計畫,組織承辦上級安排的體育競賽;指導全市性體育比賽的組織工作;負責全市體育教練員的培訓工作。

體育設施管理處

宣傳和執行有關體育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擬訂我市全民健身工程發展規劃;負責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對全民健身工程的受贈單位執行國家相關條例情況進行監督;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為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服務。

計畫財務處

負責編制體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統計工作;承擔各項體育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大型體育比賽的財務管理和物資保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基建計畫、工程管理工作;負責體育彩票收益金的管理工作。

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辦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出國人員手續;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鄭州市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31名(含紀檢監察單列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中層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
紀檢(監察)、機關黨組織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競技體育

一、國際級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中:
1、個人前八名運動員。
2、團體前三名的主力運動員。
(二)在世界盃A級賽中:
1、個人前三名運動員;
2、團體前二名的主力運動員。
二、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運動健將稱號:
(一)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中:
1、個人九至十六名的運動員。
2、團體前三名除授予國際健將外的其他運動員和四至八名的主力運動員。
(二)在世界盃A級賽中:
1、個人前八名的運動員。
2、團體前二名除授予國際健將外的其他運動員和三至八名的主力運動員。
(三)在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和世界軍人運動會中:
1、個人前八名的運動員。
2、團體前三名的主力運動員。
(四)在世界青年錦標賽中:
1、個人前三名的運動員。
2、團體前二名的運動員。
(五)在亞運會和亞洲錦標賽中:
1、個人前二名的運動員。
2、團體冠軍的主力運動員。
(六)在全國成年正式比賽中:
1、個人前三名的運動員。
2、團體前二名的主力運動員。
(七)在國家體育總局承認的輔助性全國比賽中:
1、個人前二名運動員。
2、團體冠軍的主力運動員。
三、一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全國成年正式比賽中:
1、個人五至八名的運動員。
2、團體前二名除授予運動健將外的其他運動員和團體三至六名的主力運動員。
(二)在國家體育總局承認的輔助性全國比賽中:
1、個人三至八名的運動員。
2、團體冠軍除授予運動健將外的其他運動員和團體二至三名的主力運動員。
(三)在全國青年比賽中:
1、個人前三名的運動員。
2、團體冠軍的主力運動員。
四、二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全國成年正式比賽中:
1、個人九至十六名的運動員。
2、團體三至六名除授予一級以外的其他運動員和團體七至八名的主力運動員。
(二)在國家體育總局承認的全國輔助性比賽中:
1、個人九至十六名的運動員。
2、團體二至三名除授予一級以外的其他運動員和團體四至六名的主力運動員。
(三)在全國青年賽中:
1、個人五至八名的運動員。
2、團體冠軍除授予一級運動員外的其他運動員和團體二至四名主力隊員。
(四)在全國少年比賽中:
1、個人前三名的運動員(含身體素質)。
2、團體前二名的主力隊員。
(五)在省、市、自治區舉辦的省運會及省級錦標賽中:
1、個人前三名的運動員;
2、團體前二名的運動員;
五、三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三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全國成年比賽中:
1、個人十七至三十二名的運動員。
2、團體七至八名的除了授予二級稱號的其他運動員。
(二)在國家體育總局承認的全國輔助性比賽中:
1、個人十七至三十二名的運動員。
2、團體四至六名除授予二級以外的其他運動員和團體七至八名的主力運動員。
(三)在全國青年比賽中:
1、個人九至十六名的運動員。
2、團體二至三名除授予二級以外的其他運動員和團體五至八名的主力運動員。
(四)在全國少年比賽中:
1、個人四至八的運動員(含身體素質)。
2、團體前二名授予二級以外的其他運動員和團體三至六名的主力運動員。
(五)在省、市、自治區舉辦的省運會及省級錦標賽中:
1、個人五至八名的運動員。
2、團體三至六名的運動員。
(六)在省、市、自治區舉辦的青少年比賽中;
1、個人前三名的運動員。
2、團體前二名的運動員。

健身場館

河南省工人文化宮體育中心位於鄭州市建設西路125號,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河南省工人文化宮拆牆透綠和建設河南省工人文化宮體育中心的批示,1999年底由鄭州市體育局籌建並恢復體育功能,從2000年5月動工到2000年9月底改建完成。中心占地總面積75畝。綠化面積約12000平方米,內設一個有2000座位的露天塑膠燈光籃球場,兩塊標準籃球訓練場,十三塊三人制籃球場,兩塊標準門球場,滑冰場,檯球場,十二個桌球台,一塊帶草坪的標準足球場及400米標準田徑場。中心引進美國全自動噴灌設施,鋪設了鵝卵石健身路徑工程,配備健身器材91件,建造、安裝了內外型鋼圍牆和燈光照明設施。省工人文化宮體育中心的建成、開放,解決了鄭州市西區嚴重缺乏體育活動場地的困境,成為鄭州市西區全民健身、各類競賽和業餘訓練的重要陣地。

領導信息

王微: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
李偉建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計畫財務處、體彩管理站;
1991.7----1986.7鄭州市中原區公安局
1986.7----1995.11鄭州市政府調研室
1995.11----1997.7鄭州市委政研室
1997.7至今 鄭州市體育局副局長
趙俊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民眾體育處、體總辦、老年人體育協會、武術協會、信鴿協會、棋牌協會、體操協會、羽毛球協會、足球協會;
1976.2—2006.11河南省軍區服役
2006.11至今鄭州市體育局副局長
張國防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公共服務部、體育館、體育賓館、體育用品服裝部
分管航海體育場;
1981.10—2008.12 63600部隊服役
2008.12至今 鄭州市體育局副局長
周朝暉
副局長,分管民眾體育處、體育設施處;
1991.8—1997.9鄭州市體委群體處 科員
1997.9—1999.6鄭州市體委辦公室 副主任
2000.3—2002.5鄭州市體育局民眾體育處 副處長
2002.5—2009.7鄭州市體育局群體處 處長
2009.7至今 鄭州市體育局副局長
范宏亮
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機關黨委書記,分管機關黨委、法規處;
陳志平
調研員,分管人事處;
1974.12—1985.12總參裝甲兵技術研究所服役
1985.12—1989.1鄭州市體委行政科 管理員
1989.1—1991.4鄭州市體委計財科 副科長
1991.4—1994.10鄭州市體育賓館 經理
1994.10—1997.6鄭州市體委計財處 副處長
1997.7—2002.5 鄭州市體委計財處 處長
2002.5—2003.12鄭州市體育局辦公室 主任
2003.12—2010.3鄭州市體育局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
2010.3至今 鄭州市體育局調研員
陳來安
調研員,分管競賽訓練處體校、體育場、省工人文化宮體育中心、選材測試中心、水上基地、網球中心、乒網協會;
1976.2—2004.11河南省軍區服役(正團)
2004.11—2010.5 鄭州市體育局副局長
2010.5至今 鄭州市體育局調研員
於寶蘭
副調研員,分管大型活動;
1977.8—1980.7鄭州市業餘體校 教練員
1980.7—1984.2鄭州市體委科員
1984.2—1992.10鄭州市體委學校體育科、民眾體育科副科長
1992.10—2002.8鄭州市體育局民眾體育處 處長
2002.8至今 鄭州市體育局副調研員
陳雲龍
副調研員,協助局長負責辦公室工作。
1973.12--1998.9二十八軍服役(正團)
1998.9—2003.12鄭州市體育運動學校 副校長
2003.12至今鄭州市體育局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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