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英(明朝後期官員)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17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鄧英(?—1633年),字聲蜚,號文沙,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人,明朝後期官員。

基本介紹

  • 全名:鄧英
  • :聲蜚
  • :文沙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
  • 逝世日期:1633年
  • 最高官職:吏科給事中
人物生平,史料索引,

人物生平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鄧英考中進士,最初被任命為霍邱知縣。當時邊境有警報,朝廷派遣軍餉的檄文下達,鄧英憐憫百姓的疾苦,努力爭取並成功減少了當地應派的軍餉數額。當時縣裡有一樁重大案件長期未能判決,鄧英詳細審問案情,最終讓首犯伏法,而無辜者得以釋放。因此,當地百姓感激他,並為他立祠祭祀。
天啟三年(1623年),鄧英因丁憂離職。服喪期滿後,被補任為惠安知縣。
崇禎元年(1628年),因廉潔敏慧,鄧英在政績考核中名列前茅,被提拔為吏科給事中。在朝中,他多次發表正直的言論,並上疏舉薦了包括李邦華在內的三十位賢能之士。他還與御史王績燦一同揭露了奸吏私自加派稅賦的弊端。當明思宗召用舊輔韓爌時,閹黨成員楊維垣進行詆毀阻撓,鄧英特地上疏彈劾楊維垣。此外,當方震孺惠世揚因觸犯宦官而被捕入獄時,鄧英聯合曹師稷等人上疏救援,最終使他們得以復職。當時還有袁宏勛詆毀誣陷舊輔劉鴻訓,鄧英便揭發了袁宏勛的貪污行為,並指出袁宏勛曾以千金賄賂楊維垣才得以擔任御史。明思宗大怒,罷免了袁宏勛的官職,並等待進一步審查,後來袁宏勛最終去世。由於觸怒了權貴,鄧英被罷官回家。當時,縣裡百姓苦於漕運的繁重和苛捐雜稅,伍承載、劉垂寶、鄧啟隆等人先後上奏朝廷。鄧英又與鄒德泳、伍惟善、王惟光等人聯名上書請求解決,經過多年往返交涉,最終得到了朝廷的批准,軍民因此得到了實惠。
崇禎六年(1633年),朝廷再次召鄧英入朝,但他未能赴任,不久便去世了。後來,他在府、縣鄉賢祠中得到了祭祀。

史料索引

《同治安福縣誌·卷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