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成標

鄧成標曾擔任江蘇省鹽城市阜寧縣路燈管理所所長。2015年1月,鄧成標因違規收受購物卡5000元及2箱白酒提貨卡,被江蘇省紀委通報查處,並受到留黨察看處分。該違紀案例在2016年至2024年間被江蘇省紀委、中紀委多次作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件進行警示教育通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鄧成標
  • 職務:原阜寧縣路燈管理所所長
  • 處分:留黨察看
  • 通報時間:2015年 
  • 違紀類型:收受禮品
違紀事實,處理結果,案例警示,

違紀事實

2015年1月,江蘇省紀委在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時,發現鄧成標在擔任阜寧縣路燈管理所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購物卡5000元及2箱白酒提貨卡。經查證,收受禮品行為發生在2014年12月前,與其職務行為存在關聯性。

處理結果

2015年1月7日,江蘇省紀委對鄧成標違紀問題作出處理決定:給予留黨察看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通報中明確指出,該處分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作出。阜寧縣紀委監委同步責令其承擔公車私用產生的費用7000元。

案例警示

鄧成標案作為基層公職人員違反廉潔紀律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警示特點:
  • 2016年5月,該案被寫入江蘇省紀委警示教育案例彙編文檔,強調"節日期間收受禮品"的違紀高風險性;
  • 2023年7月,江蘇省紀委在年度典型案例通報中重申該案查處過程,作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越往後執紀越嚴"的例證;
  • 2024年6月,該案再次出現在銀行系統警示教育工作總結檔案中,用以警示公職人員防範"小微權力"腐敗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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