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德泳

鄒德泳(1559年11月6日—?),字汝聖,號瀘水,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人,明朝中期官員。

基本介紹

  • 全名:鄒德泳
  • :汝聖
  • :瀘水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
  • 出生日期:1559年11月6日
  • 最高官職:刑部右侍郎
人物生平,人際關係,主要作品,史料索引,

人物生平

嘉靖三十八年十月初八日(1559年11月6日),鄒德泳出生於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
萬曆十年(1582年),鄒德泳參加江西鄉試,考中舉人第四十五名。
萬曆十四年(1586年),鄒德泳考中進士,兵部觀政,授行人司行人。一次奉命出使福建,他堅決拒絕了所有饋贈和禮物,保持了清廉。
萬曆十七年(1589年)二月,郎中高桂構陷該科會試作弊,其中波及到鄒德泳,負責主考的右庶子黃洪憲上奏說:“郎中高桂憑空捏造誣陷之詞,惡言中傷,幸得聖上明察秋毫,未將罪責加於微臣。舉人已經過多位官員的複試,均被準許參加會試,我還有什麼可遺憾的呢?但公眾輿論自有其真實性,不經過詳細調查怎能得知真相?我與右庶子盛訥在入宮辭別後,便進入考場,分發試卷有掌卷官負責,閱卷則有同考官負責。王衡、張毓塘考的是《春秋》,由行人鄒德泳負責。我再次請求辭官歸鄉。”明神宗回復旨意:“此事已查明,仍遵前旨繼續任職。”不久,黃洪憲又上疏辯解並請求伸張正義,他說:“高伸誣陷我的主要有三件事:一是說輔臣王錫爵之子王衡不應居榜首。王衡自幼才華橫溢,天下皆知,此次《春秋》房的考官鄒德泳首先錄取了他,主考右庶子盛訥也首先給予好評,同考官、提調、監試等官員共同審閱,無不認為他應當名列第一。我與眾考官共同決定,怎會為了避嫌而排斥他的文章呢?第二件事是說權勢高的人錄取了女婿,指的是李鴻。李鴻是由《書經》房的考官沈璟錄取的,我如何能預知他是輔臣的女婿,並告誡同考官不要錄取他呢?第三件事是說利益豐厚的人錄取了孫子,指的是張國彥的孫子張毓塘。張毓塘同樣是由鄒德泳錄取,盛訥評定的。高伸質問這兩位考官,他們是否有私心呢?既然他們無私,為何唯獨苛責於我?又說我在拆卷對號時反覆搜尋,但拆卷對號是在謹慎核對榜上姓名之時,此時只有中式的朱墨卷在列,我何處搜尋?高伸不過是想羅織罪名陷害我,卻不自知其誣告罷了。”因此,黃洪憲請求辭官歸鄉,明神宗沒有準許,回覆說已有旨意。
萬曆十九年(1591年)八月,鄒德泳改任雲南道監察御史。
萬曆年間,因為有人建議冊立太子而觸怒了明神宗,導致許多進言的大臣被治罪甚至處死,言官們也因此相繼被罷免。萬曆二十年(1592年)正月,鄒德泳不畏強權,上疏力爭,並且還指責了當時的政府,因此遭受了廷杖的懲罰,但幸好因有人求情而得以免罪。大學士王家屏上奏說:“科臣李獻可等人上疏請求預先教育太子,卻蒙受聖上降罰的旨意。我斗膽將聖旨封還,本意在於此事關乎儲君的教養,不宜損害天子與親人之間的情愛;而他們的諫言出自台省,也不應堵塞忠言直諫之門。我這樣做並非僅為李獻可一人,而是請求皇上寬宥,但未被允許。隨後,鐘羽正張棟陳尚象、鄒德泳等人也因此獲罪,兩日之內,他們或被奪俸祿,或被貶謫調任,甚至降職削籍。至於孟養浩遭受的廷杖之刑,更是慘不忍睹。這一切的禍端,皆因我試圖營救李獻可而起。我本想珍惜一位敢於直言的臣子,卻不料反而連累了一群傑出的英才,這真是善良正直之人的罪過啊。我懇請皇上罷免我的官職,或許能因此寬恕其他諸臣,使他們有機會報效國家。然而,我席地待罪多日,卻未得到皇上的處分。詢問同僚得知,聖上認為我是企求名望不成,因而託病辭官。我私下裡認為,名望並非我所追求的,也非我敢輕易放棄的。皇上乃堯舜之君,我作為臣子,自當效法堯舜之臣,若能名垂青史,榮耀自然值得追求。但若因直言犯上而招致譴責,被罷官歸鄉,那又有何名望可言呢?我若身處高位而享受厚祿,卻見皇上德行有失而不加規勸,刑政混亂而不加整治,那這樣的臣子便是不求名望之臣了,而國家又怎能依靠這樣的人呢?更何況,若我拋棄名節,阿諛奉承以求容身,那即便是許敬宗李林甫這樣的奸佞之徒,我也能做得出來。但這樣的行為,必將受到九廟神靈的暗中懲罰,為天下萬世所唾罵。我這樣做,不僅是對李獻可、鐘羽正等諸臣的背叛,更是對自己的極大侮辱。因此,我懇請皇上賜我歸鄉,並召回那些被貶謫的臣子,這將是我莫大的榮幸。”
鄒德泳被削去官職後,回到家中度過了三十年。在這期間,鄒德泳積極投身於地方教育和公益事業。他修復和創建了復古書院、同德祠、過化祠和退省軒等,聚集學生們,講授和傳播正統的學問,特別注重推廣鄒守益的遺教,強調忠恕之道的重要性。他還設立了三處義倉,用來贍養鄉親和族人。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六月,吏部上疏推薦鄒德泳,沒有下文。
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九月,吏部上疏認為鄒德泳因建言而遭貶,應起復為知縣,沒有下文。
泰昌元年(1620年)八月,吏部尚書周嘉謨上疏推薦鄒德泳,明光宗下旨:“由吏部商議後任用。”不久,鄒德泳被起任為尚寶司少卿。
天啟元年(1621年)七月,鄒德泳升任尚寶司卿。他上疏提出了十八條關於皇帝學習的建議。十月,鄒德泳升任太常寺少卿。
天啟四年(1624年)正月,鄒德泳升任右通政。二月,鄒德泳上疏彈劾鄭養性有叛逆的苗頭和隱瞞的罪行,但朝廷沒有給予回應。三月,鄒德泳升任太常寺卿,並代理少卿的職責。七月,鄒德泳上奏說:“申時行與他的同僚們一同上奏請求冊立太子,但申時行卻單獨上書說:‘昨天的那份奏章,我並沒有參與商議’,僅憑這幾個字,申時行的罪過就已經確定了,還有什麼可說的呢!”八月,鄒德泳向朝廷呈上了關於歷代皇帝講經論道時所用書籍的規範與修正記錄,總計八項原則。然而,當時魏忠賢專權,對那些不依附自己的人進行打壓。
天啟五年(1625年)三月,鄒德泳主動上疏陳述自己的情況,並以刑部侍郎的身份辭官歸鄉。當有關部門準備為魏忠賢建立生祠時,鄒德泳勇敢地塗毀了募捐的冊子,這讓很多人為他感到擔憂。幸運的是,不久之後魏忠賢倒台,鄒德泳也因此得免禍患。明思宗即位後,下詔尋找那些精通經學、品行高潔的儒者,地方官員便推薦了鄒德泳。當時的學使蔡懋德還請求在學府中開設講壇,鄒德泳為此還撰寫了七問七答的文章,與學者們深入探討學術問題。後來,鄒德泳在家中去世。朝廷下詔命令地方官員為他舉辦葬禮並祭祀,縣城中還為他建祠紀念。同時,他還被祀於鄉賢祠和復古書院,學者們尊稱他為“純道先生”。

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曾祖父
官至福建按察司僉事,贈奉議大夫。
祖父
官至中順大夫、南京國子監祭酒、禮部右侍郎,諡號“文莊”。
父親
鄒美
嘉靖四十年(1561年)舉人。
母親
周氏
——
平輩
原配
吳氏
——
繼室
張氏
——
彭氏
——
子輩
長子
鄒贊明
——
次子
鄒戴明
——
三子
鄒景明
——
參考資料:

主要作品

鄒德泳著有《湛源文集》《學庸歸旨》《應求微旨》《平旦錄》《振玩錄》《復古純書》。

史料索引

《同治安福縣誌·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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