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將原市發改委工業行業管理的有關職責劃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定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標準的擬定;根據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自治區、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貫徹國家、自治區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定及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全市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

領導班子,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領導班子

主 任:趙文亮
副主任:石文奎、斯琴畢利格、王利民、高懷孝、趙龍、王文璽
紀檢組長:尚鳳岐
調研員:閆曉蕊、院文靜
副調研員:劉伊林、王秀英、越中明

職責調整

(一)劃入職責
1.將原市經濟委員會的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將原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增加和加強的職責
1.增加和加強中小企業管理的有關職責。具體包括:研究擬訂全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及規劃,協調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市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2.促進全市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工業由大變強,加快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自治區和市關於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解決全市新型工業化、信息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二)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信息發布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應急救援保障和國防信息動員工作。
(三)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全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根據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自治區和全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工業開發區和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
(四)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的導向和政策,提出產業結構調整意見;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制定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承擔電力行業的運行管理工作。
(五)承擔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依託自治區和全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創新和國產化。
(六)負責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技術改造,以先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協調組織實施有關自治區、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協調組織實施自治區和地方信息技術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信息化的技術標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推進信息化和產業化融合。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經濟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及規劃;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工業礦產資源和工業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工業經濟和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工業經濟(能源工業以外)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根據自治區產業政策和全市產業發展規劃,擬訂全市產業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引導與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發展。
(九)組織指導協調全市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發展和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管理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推廣套用,營造信息化發展環境。
(十)統籌推進全市電信基礎設施建設,協調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協調處理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推進“三網融合”工作,負責跨部門、跨行業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指導全市軟體業發展,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行業管理工作。
(十一)統一規劃全市電子政務建設,承接全市電子政務系統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全市國防信息動員組織、協調、建設和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
(十二)指導全市民爆器材行業生產、流通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機關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制定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會議組織、接待、文電運轉、信息、督查、檔案、機要、信訪、保密、印章管理、保衛、財務、資產管理、車輛管理、政務公開、電子政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年度考核、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研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政策建議,起草工業和信息化政策規定;研究工業經濟發展戰略和工業經濟安全等重大問題,制定工業經濟中長期規劃;對工業經濟進行預測、預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機關重要的綜合性文稿起草和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新聞與經濟信息;承擔全市工業開發區的運行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指導全市工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擔全市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工作,分析運行態勢,組織解決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重點企業的運行協調及監測分析工作;負責全市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協調解決大宗物流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企業減負工作。
(四)投資規劃科
組織擬訂全市工業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工業經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自治區和全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承擔項目的審核、核准、備案以及項目的變更等事宜;依法組織指導全市工業重點項目建設工作,協調解決工業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五)電力科
研究擬訂全市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監測分析全市電力運行情況,協調處理電力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安全生產、供應和使用的管理和電力技術監督工作;研究擬訂全市電力市場建設方案,依法開展全市電力設施和電能的保護工作,監督電力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六)原材料工業科(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散裝水泥辦公室)
對全市石油、化工、冶金、建材工業等實施行業管理,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全市相關工業重點行業準入制度並組織實施,草擬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相關行業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論證、審核,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承擔全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和管理相關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負責推進散裝水泥工作。
(七)裝備和消費品工業科(市汽車產業發展辦公室)
承擔全市裝備製造、輕工、紡織、食品、醫藥、電子信息等消費品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論證、審核;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市藥品儲備管理工作;承擔少數民族民用品生產管理工作;承擔市汽車產業發展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節能與綜合利用科
研究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依法組織推進工業和信息產業資源節約、節能降耗、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工作;負責擬訂下達工業和信息產業節能目標任務、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新建、改建、擴建)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
負責組織資源節約、節能降耗、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和工業污染治理項目的申報、審定和監管工作;組織實施節能降耗、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重大示範工程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循環經濟試點、示範單位(企業、園區、城市)的申報審核監管工作;負責清潔生產企業的審核管理工作;負責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和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含電廠、機組)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市節能監察工作。
(九)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科
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的應急救援工作,指導重點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全市工業企業加強民爆器材的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涉及民爆器材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信息化規劃科(國防信息動員辦公室)
組織編制全市信息化及信息產業發展戰略及發展規劃;負責擬訂全市信息化建設及信息產業發展的標準及相關政策措施;會同相關部門,對財政投資信息化項目進行審查、論證和核准;負責全市國防動員的組織、協調建設和管理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國防信息動員體系和運行機制;承擔全市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跨行業、跨部門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協調處理信息安全應急和重大事件;協調通信產業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計算機三網融合。
(十一)信息化推進科
指導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企業、農村、服務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推進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共享,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負責全市信息產業發展的協調和招商引資工作,把握產業投資導向,開展信息產業技術引進和項目技改工作;指導全市信息產業基地、園區發展;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信息服務外包;承擔軟體業、電子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協調處理相關係統業務工作;監測分析相關行業經濟運行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措施。
(十二)中小企業發展規劃科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的產業政策;組織起草發展中小企業及非公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政策規定;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業及非公經濟政策的建議;擬訂中小企業及非公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及調控目標;指導中小企業及非公經濟產業結構和布局結構調整,推動中小企業及非公經濟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中小企業及非公經濟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確定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及扶持項目;承擔中小企業及非公經濟運行態勢的統計與監測分析工作;收集和發布中小企業及非公經濟信息;承擔局內文秘、行政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
(十三)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指導科
擬訂全市中小企業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貫徹落實自治區和全市制定的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扶持中小企業及非公經濟政策的建議;推動中小企業及非公經濟信息化建設和新技術、新產品開發利用;承擔與有關部門配合做好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工作及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項目資金的申請審核、監督管理工作;承接發達地區產業轉移,指導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動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指導全市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中小企業及非公經濟參與國際貿易和開拓國際市場;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創業輔導體系,指導中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組織開展創業培訓工作;指導建立中小企業培訓體系,組織實施國家銀河培訓工程,繼續加大對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培訓力度;審核監督自治區和全市扶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使用。

現任領導

主任:楊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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