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區教育局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鄂發[2009]13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梁子湖區區級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州辦文[2010]66號)精神,設立梁子湖區教育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掛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州市梁子湖區教育局
  • 所在地:鄂州市梁子湖區
  • 職責:協調指導全區教育
  • 性質: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實施辦法;研究制定全區教育發展戰略和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政策措施、重要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按照國家關於教育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區教育、教學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同外部的關係,組織和動員全社會支持教育發展,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教育體制及運行機制。
(三)研究、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速度、規模和步驟,指導、協調、監督教育規劃和計畫的實施。
(四)指導和管理全區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幼兒教育。
(五)規劃指導全區中國小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區屬學校的治安保衛、檔案和保密工作。
(六)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確定的教育經費“兩個增長”政策,並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預算標準的政策、辦法,管理使用教育撥款和利用外資;負責中國小財務收支、經濟效益、經濟責任、基本建設等的專項審計。
(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的有關政策,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和指導全區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做好中國小教師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職稱評聘等工作。
(八)指導各中國小後勤管理、勤工儉學以及電化教育、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等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編制全區語言文字工作長期規劃,組織協調對語言文字的規劃和標準的監督檢查工作。
(十)負責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教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訪、提案、保密、檔案、政務信息及政務督查工作;負責新聞宣傳、治安保衛;指導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中國小教師隊伍的指導管理工作;會同上級有關部門組織中國小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統籌規劃、指導中國小教師及中國小校長的培訓工作;負責中國小老師的獎懲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和教職工的競聘、調整和考核、晉級的報批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推薦、聘用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局機關的黨務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法規和各項規範、標準;編制全區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組織培訓國語師資。
(三)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指導教育教學管理、改革;負責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監測各地義務教育普及程度並組織檢查驗收;指導中國小德育工作,負責中國小的業務管理與協調;指導全區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工作;負責全區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管理指導中國小的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組織對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的調查研究和動態分析,指導對學生的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工作;組織全區性學生體育比賽和藝術教育交流活動;負責國家有關教育督導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落實,制定全區教育督導制度、工作計畫及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評估驗收和中國小的督導評估;負責對各地貫徹執行教育法規、政策的情況進行專項督導;組織培訓督導人員。
(四)計財審計股
制訂全區教育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區級財政預算內教育事業費的預算及執行的監督、教育專項事業費的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管理體制的政策;負責全區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兩個增長”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負責編制、下達學校和局屬單位基建計畫及執行情況審核和匯總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利用外資發展教育項目的管理。
(五)文教行政政法股
承擔行政、政法等部門預算的相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性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制定有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相關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門預算的相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擬訂有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相關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區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六)農村財政管理股(商貿股)
指導鄉鎮財政財務管理,指導鄉鎮財政所機構建設、工作考核和人員培訓工作;負責村級財務和會計管理,指導村級財務會計委託代理工作;負責有關基金、費用的徵收管理工作;參與財政涉農補貼資金的發放管理;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及其他相關工作。
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內外貿流通及供銷、糧食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擬訂有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資金、重要生產生活資料專項儲備等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相關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承擔農、林、水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管理財政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組織開展相關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七)社會保障股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方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等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保障資金管理辦法;負責區級社會保障資金財政專戶的管理和核算工作;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組織開展相關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人員編制

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事業編制6名(過渡期三年)。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