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國郵政聯盟法規》是指萬國郵政聯盟通過的各種具有法律性質的規定。其前身是1874年《伯爾尼條約》的規定。至今郵聯已舉行過20多次大會,每次大會對法規都作了某些...
國務院關於核准萬國郵政聯盟法規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6年10月16日發布,自1996年10月1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發布部門 國務院 發布日期 1996年10月16日 實施日期 ...
國務院關於核准亞洲太平洋郵政聯盟法規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6年12月23日發布,自1996年12月2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發布部門 國務院 發布日期 1996年12月23日 實施...
正式加入萬國郵政聯盟的國家和地區,稱會員國,會員國必須承認郵聯組織法和各項具有約束力的法規。根據“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規定,凡是聯合國的會員國,均可加入萬國...
萬國郵聯國際局是“萬國郵政聯盟”的中央辦事機構。主要任務是與各會員國郵政主管部門進行聯絡、交流情報和諮詢服務。設有局長、副局長,其人選由各會員國郵政主管...
2.郵聯組織法簽字國應儘快予以批准。 3.郵聯組織法以外的其他法規的核准方式,按各簽字國的憲法規定辦理。 4.如果某一國家未批准組織法或未核准它已簽署的郵聯...
《萬國郵政聯盟總規則》是“萬國郵政聯盟法規”的一部分。制定的目的在於保證《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的實施和郵聯工作的進行。共6章130條。第〗章,郵聯各機構的...
參加附加議定書和郵聯其他法規1、未簽署本附加議定書的郵聯各會員國,可以隨時參加本附加議定書。2、原參加各項法規、但未簽署經大會重訂的各項法規的各會員國,...
《萬國郵政公約》是“萬國郵政聯盟法規”的一部分。前身為1874年簽署的《伯爾尼...1964年萬國郵聯第十五屆代表大會按照組織條例與業務規定分開的原則,將原《萬國...
《萬國郵政聯盟大會議事規則》是萬國郵政聯盟長期性規則之一。依據郵聯法規制定,並從屬於法規。共28條。分總則;代表團;代表證書;席位順序;觀察員;大會元老;大會、...
《國際郵政包裹協定》是“萬國郵政聯盟法規”的一部分。於1880年巴黎會議首次簽訂...本協定為非永久性協定,有效期一般至下屆大會郵聯法律生效之日為止,僅對協定簽字...
標準化函件,凡符合1989年萬國郵聯華盛頓大會上通過的:《萬國郵政聯盟法規》第20條交付資費和重量及尺寸的限制、通則和第12條標準化函件1、2兩項要求的函件,為標準...
《郵政投遞員》還介紹了郵政通信概述、法規知識、郵政通信規章制度、郵政業務基本知識、行政區劃與郵政編碼、百家姓、計算機基礎知識及職業規範等知識。《郵政投遞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