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遼源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根據省編委《關於整合設立遼源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審核意見》(吉編髮〔2014〕14號),設立遼源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市政府派出機構,正處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源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建制:正處級
  • 人員編制:32名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機構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機構簡介

根據省編委《關於整合設立遼源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審核意見》(吉編髮〔2014〕14號),設立遼源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市政府派出機構,正處級建制。

職責調整

(一)劃入市委辦公室承擔的市委機關事務管理和公務接待工作職責。
(二)劃入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承擔的市人大機關事務管理和公務接待工作職責。
(三)劃入市政府辦公室承擔的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市直機關節約能源管理、駐外辦事機構管理和公務接待工作職責。
(四)劃入市政協辦公室承擔的市政協機關事務管理和公務接待工作職責。
(五)劃入市財政局承擔的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公務用車管理職責。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定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全市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規劃和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市直機關後勤服務工作,推動機關後勤服務單位的改革和發展。
(二)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承擔相關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接受同級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工作;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三)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房地產管理工作,制定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使用管理及建設項目審核、計畫編制、建設監管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及業務用房的權屬登記申請、使用調配和大修維護等工作。
(四)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五)擬定本級公務接待的範圍和標準,負責本級公務接待工作;指導縣區公務接待工作;管理機關在公務活動中按規定上繳的禮品、禮金。負責市級離退休幹部的生活服務工作。負責駐外辦事機構管理。
(六)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擬訂全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管理的規劃、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規劃、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指導市本級機關辦公樓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負責市直機關辦公場所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協調機關駐地的社會綜合治理、綠化、愛國衛生、交通安全、環境綜合整治等社會事務工作。
(八)加強對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糾正違法違紀行為;指導並組織全市機關後勤人員崗位培訓,對機關後勤改革進行業務指導。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設8個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協調、文電、會務、機要、文秘檔案、通信、保密、安全、信訪、政務公開、督查、新聞發布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研究擬訂市直機關事務改革工作的政策規定和相關制度及市直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辦法;負責局機關文字綜合工作。
(二)接待科。
擬定本級公務接待的範圍和標準,負責本級公務接待工作;管理機關在公務活動中按規定上繳的禮品、禮金。負責市級離退休幹部的生活服務工作。負責駐外辦事機構管理。
(三)房地產管理科。
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房地產管理工作,制定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使用管理及建設項目審核、計畫編制、建設監管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及業務用房的權屬登記申請、使用調配和大修維護等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定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四)車輛管理科。
負責擬訂市直機關公務用車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幹部公務用車的編制、購置、更新與調配;負責市直機關及部分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調配、更新、處置等事宜的審定並監督實施;負責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經費的管理與分配;負責推進市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五)保衛科。
負責指導市本級機關辦公樓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負責市直機關辦公場所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協調機關駐地的社會綜合治理、綠化、愛國衛生、交通安全、環境綜合整治等社會事務工作;加強對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糾正違法違紀行為。
(六)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科。
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擬定全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管理的規劃、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規劃、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
(七)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全市機關後勤人員崗位培訓,對機關後勤改革進行業務指導。
(八)財務科(資產管理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經費管理、職工住房補貼經費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擬訂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等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直機關行政辦公用房建設與維修項目經費、公務用車經費等專項經費的管理;承擔相關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接受同級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人員編制

遼源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編制32名(其中,行政編制12名,從市委辦公室劃轉2名、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劃轉1名、從市政府辦公室劃轉4名、從市政協辦公室劃轉1名,人隨編制走,使用市直機動行政編制4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0名,使用市直機動事業編制);核定部門領導職數4名(1正3副);核定科級領導職數8名。

其他事項

(一)將市政府辦公室所屬的市賓館、市龍山禮堂、市政府機關基建處、市政府房產管理處、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市人民政府駐華東地區辦事處、市人民政府駐深圳辦事處調整為遼源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調整後原機構性質、主要職責、規格待遇、編制數額、領導職數、經費渠道等均不變。
(二)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接受市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現任領導

局長: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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