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河流域綜合規劃

遼河流域綜合規劃

為科學制訂遼河流域治理開發與保護的總體部署,根據2007年國務院關於開展流域綜合規劃修編工作的總體安排,水利部會同國家有關部門,組織松遼水利委員會和遼河流域4省(自治區)有關部門,在深入開展現狀評價、總體規劃、專業規劃、專題研究的基礎上,編制完成了《遼河流域綜合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河流域綜合規劃
  • 實施:國務院
國務院在批覆中明確提出,《遼河流域綜合規劃》實施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2011年中央1號檔案精神,以完善流域防洪減災、水資源綜合利用、水資源與水生態環境保護、流域綜合管理體系為目標,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注重科學治水、依法治水,協調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關係,促進遼河流域水資源的合理開發、最佳化配置、全面節約、有效保護和綜合利用,為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支撐。
通過《遼河流域綜合規劃》實施,到2020年,遼河流域重點城市和防洪保護區基本達到防洪標準,山洪災害防禦能力顯著提高;城鄉供水和農業灌溉能力顯著增強,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全面保障;流域主要河流和重要濕地最小生態水量得到保障,飲用水水源地及省界緩衝區水質全面達標,地下水超采基本遏制,重點區域水土流失有效治理;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涉水事務管理全面加強。到2030年,流域防洪減災體系更加完善,防洪減災能力進一步提高;節水型社會建設取得明顯成效,水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河湖和濕地生態水量得到保障,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壓減,水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制並有所改善,黑土資源有效保護;流域綜合管理現代化基本實現。
要完善流域防洪減災體系。加強遼河堤防建設,在主要支流上建設必要的防洪水庫,改擴建分洪樞紐和跨河阻水建築物,進行河道險工整治和疏浚清障,完成病險水庫和水閘除險加固,建設流域防洪預警系統和山洪災害易發區預警預報系統,加強重點澇區治理。
要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資源。實施吉林中部城市引松供水、綽爾河引水等水資源配置工程,逐步形成“東水中引、北水南調”的流域水資源配置布局。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調整產業結構和農業種植結構,嚴格限制發展高耗水、高污染工業,大力發展現代高效節水農業,加快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實施節水增糧行動。
要加強水資源與水生態環境保護。全面開展流域水功能區水質監測,強化水資源保護措施,嚴格控制污染物入河量。科學實施重點水庫生態調度,建設必要的水生態修復工程。對地下水超採區實施限采、封存或替代水源等措施,保護地下水資源。加強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重點實施黑土資源保護工程。
要強化流域綜合管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流域用水總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控制指標體系。健全防洪管理制度,完善防禦洪水方案、洪水調度方案和抗旱工作機制。規範河道岸線和采砂管理。完善水量、水質、水生態環境綜合監測系統建設。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遼河流域綜合規劃》是遼河流域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的重要依據。國務院要求,流域內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認真分解落實《遼河流域綜合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措施,精心組織實施,切實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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