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就失業登記證辦理指南

遵義就失業登記證的設立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就業促進條例》。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辦理就失業登記
  • 收費標準:不收費
  • 辦理對象:個人和企業
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設定依據,

辦理條件

就業登記辦理條件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通過各種形式參加社會經濟活動且獲得的合法勞動收入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以下人員均應辦理就業登記:
1、被各類用人單位招聘錄用並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2、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人員;
3、在城鎮以靈活多樣形式就業人員;
4、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非本地戶籍人員在常住地實現自謀職業的;
5、城鎮到農村就業人員;
6、其他應進行就業登記人員。

所需材料

1.未就業證明
2.失業人員登記表
3.求職人員登記表
4.二代身份證原件交複印件(兩面)
5.戶口簿原件交複印件(本人頁、家庭地址頁、全戶人口增減頁)
6.從用人單位失業的人員初次辦證提供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摘抄個人檔案。
7.學歷證明、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等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的可不提供)
8.換證的人員必須上交原《職工失業證》或《城鎮失業人員失業證》,查到已辦證的,不能辦新證。

辦理流程

1、申請:即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相關支持性檔案;
2、受理: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不受理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函;
3、審查:根據審批依據進行審查;
4、核准:出具正式檔案予以備案。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15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15個工作日

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就業促進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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