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戒

在沒有信仰佛教,沒有歸依佛門受戒前,犯了不犯戒,而歸依佛門受戒後,犯了才犯戒,這就是遮戒。比喻不飲酒戒,在沒有受戒前,喝酒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只是犯了佛教戒律。飲酒戒是五戒中,唯一的遮戒。因為酒的本身並沒有罪惡,而是喝酒後容易犯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遮戒
  • 別名:遮惡
  • 解釋:指對輕罪之禁戒
  • 出處:南山律學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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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解釋

【遮戒】
亦名:遮惡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言遮惡者,如伐斫草木、墾掘土地,威儀粗醜,不光俗信。聖未制前,造作無罪;由非正業,無妨福善。自製已後,塵染更深;妨亂修道,招世譏謗;故名遮也。所言遮者,能遮正道,故言遮惡;前之性惡,能遮福故。亦可此惡為教遮而生,故名遮也。”行宗記釋云:“遮戒中,初敘過明惡。威儀粗者,失自利故。不光俗者,失利他故。聖下,約制釋遮,初示反前性惡。自下,明因製成犯。塵染更深者,多違犯故。妨道招譏,亦即自他兩失。所下,轉釋名義,有二。遮正道者,約過釋也;教遮生者,從制釋也。”(戒疏記卷五·五七·一六)

其他解釋

遮,制止之意。指對輕罪之禁戒。又作息世譏嫌戒、新戒、客戒。為相對於‘性戒’而立者。所謂性戒,乃不論當初佛陀是否制戒,原本即須持守之戒,例如殺、盜、淫、妄等四戒。所謂遮戒,系佛陀因事、因地所制之戒,通常較性戒為輕,即一般社會不認為罪惡,而佛教為防止世人譏嫌,避免由此引發其他犯罪,故制此戒。例如飲酒、輕秤販賣、掘地傷生等;蓋以飲酒多有過失,能犯諸戒,故佛陀特意遮止,令不毀犯,乃能守護其餘之律儀。若犯遮戒則稱遮罪。[優婆塞戒經卷三受戒品、北本涅槃經卷十一聖行品、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一](參閱‘性遮二罪’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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