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控指令

遙控指令

遙控系統中由控制端向被控端傳送的指示被控對象工作或如何工作的命令。例如,遙控靶艇的開機、關機、左舵、右舵、全速、中速和倒車等都是遙控指令。遙控指令分為連續指令和斷續指令兩類。數值連續變化的指令稱為連續指令,又稱遙調指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遙控指令
  • 外文名:Remote command
  • 定    義:向被控端傳送的命令
  • 套用學科:計算機控制術語
概述,工作原理,

概述

遙控系統中由控制端向被控端傳送的指示被控對象工作或如何工作的命令。例如,遙控靶艇的開機、關機、左舵、右舵、全速、中速和倒車等都是遙控指令。遙控指令分為連續指令和斷續指令兩類。數值連續變化的指令稱為連續指令,又稱遙調指令。
遙控就是對遠距離被控對象進行控制。通常所說的遙控是指指令遙控,即在控制端產生並發出指令信號,利用有線或無線電信道將其傳送至執行端,使被控對象完成預定的動作。完成遙控任務的整套設備稱為遙控系統或遙控裝置。一般地說,控制端距執行端較遠、設備比較複雜的稱遙控系統。例如,飛彈遙控系統、太空飛行器遙控系統;反之,稱為遙控裝置,例如,電視機遙控器。
遙控系統種類很多,但其基本工作原理和組成是相同的,通常都由監控台、指令產生器、指令傳輸設備、執行設備、被控對象和監測系統等組成。
監控台、指令產生器、指令傳輸設備的發射部分和監測系統的接收部分以及一些輔助設備稱為控制端;指令傳輸設備的接收部分、執行設備和監測系統的發射部分以及一些輔助設備統稱為執行端或被控端。在飛彈(運載火箭)、太空飛行器遙控系統中,被控端常稱為彈(箭)、太空飛行器載遙控分系統。

工作原理

監測系統的作用是測出被控對象在指令作用下的實際狀態,並實時地由執行端傳送到控制端。對於開關型指令遙控,控制端通過監測系統可以查明被控開關的狀態;對於比例調控型遙控,控制端根據監測系統送來的被控對象的實際狀態,產生新的相應遙控指令,再次調整被控對象的狀態。這一過程反覆多次,直到被控對象進入期望的狀態為止。常用的監測手段有遙測、雷達和電視等。
由遙控系統的組成和工作過程可以看出,典型的遙控器系統應是一個包括監測系統在內的閉環控制系統。但是,在飛彈、航天測控中,遙控結果的監測藉助遙測系統完成,不需配置專用的監測系統。在某些套用場合,監測功能由人來完成或根本不需要監測,這時遙控系統就是開環控制系統。
遙控系統可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例如:
(1)按照被控對象的運動特性不同,可分為固定目標遙控和活動目標遙控。固定目標遙控又分為集中型和分散型。
(2)按照遙控指令傳輸媒體的不同,可分為有線電遙控、無線電遙控和紅外遙控等。
(3)按照被控對象的控制特性或者指令信號的特性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對被控對象的工作狀態進行有規定精度和量的調整,或者說遙控指令是比例指令。另一類是使被控對象的工作狀態做單一的或兩種極限的動作,或者說遙控指令是開關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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