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象徵

道德的象徵(英symbol of morality;德Symbol derSittlichkeit)德國康德用語。指美與道德或善的聯繫。是對美的本質的最後規定。在《判斷力批判》一書中提出。對它在古代已有論述,古希臘的德謨克里特、蘇格拉底、亞里士多德,古羅馬的普羅提諾,近代英國的莎夫茨伯利等人都以各種方式表述了美包含著善、美表現善或美與善不可分的思想。康德更明確獨特地闡述了這個問題。提出人的審美鑑賞力體現了“從官能享受到道德情緒的過渡”,歸根結蒂。“美是道德的象徵”。認為審美觀念根源於想像力和知性,道德觀念來源於理性。但理性的一個特點是對美發生道德上的興趣,要求自然美能夠表現出理性觀念即道德感。表現就是使概念或觀念具體化、感性化。表現有兩種方式,一是圖式的,即認識論中使知性純粹概念具體化的先驗圖式;另一是象徵的,即以一個別的感性形象示意性地引導人們去思考某種理性觀念。或者說把對一對象的直觀的反思“翻譯(ibertrag)成完全另一種概念”。美的表現屬於後一種,即通過感性自然形象象徵理性的道德概念,激發人們內心的道德感情。使人聯想到善良意志。康德通過“美是道德的象徵”,實現了由必然到自由、由感性到理性、由自然到人的過渡,最終完成了批判哲學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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