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時期稅收任務

過渡時期的稅收任務指的是周恩來在1953年 8月的全國財經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的黨和國家對稅收工作在過渡時期的任務。其具體內容是: 一方面要更多地積累資金,有利於國家重點建設;另一方面要調節各階級收入,有利於鞏固工農聯盟,並使稅製成為保護和發展社會主義、半社會主義經濟,有步驟、有條件、有區別地利用、限制、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的工具。

繼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落實和完善全面推開營改增政策。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今年由四檔稅率簡併至三檔,營造簡潔透明、更加公平的稅收環境,進一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加快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收入劃分總體方案,健全地方稅體系,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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