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同知事

運同知事,鹽官名。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設鹽運司知事。四十五年裁。雍正九年(1731)復設,改為運同知事。乾隆二十七年(1762)兼管庫務,由運同委用,掌兌收商課儲庫、稽查河婆關口私鹽等。駐潮州城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