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辦法(試行)

為推進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根據《浙江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意見》精神,必須建立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的教師績效考核制度,並以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科學有效地實施教師績效考核,能更好地體現教師的工作實績和貢獻,充分發揮激勵性與約束性,是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的必然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遂昌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辦法(試行)
  • 指導思想:實施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思想
  • 主要依據:績效考核結果
  • 背景:穩定基層教師隊伍
背景,一、指導思想,二、實施對象,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實施,四、考核分配原則,五、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六、工作職責,七、績效考核內容,八、績效工資發放要求,九、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十、紀律要求,十一、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背景

為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明確內部分配政策,現結合我縣教育實際,特制定我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辦法(試行)。

一、指導思想

按照省教育廳實施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思想,充分認識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及收入分配製度,在深入推進教師績效考核工作中,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乾與不乾不一樣、乾多乾少不一樣、乾好乾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努力推進全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縣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義務教育學校派出的支教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核定到受援學校,參與受援學校績效工資分配,由受援學校組織考核,考核依據及要求與受援學校教職工一樣。
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的教職工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實施

在考核的基礎上,由學校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方式和辦法。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設立考核獎、超工作量津貼和名優教師獎勵等項目。
考核獎主要體現對教師的日常考勤、考績和教育教學成果獎勵等情況,教育教學成果獎勵主要體現對教師教育、教學取得成績的激勵。
超工作量津貼主要體現多勞多得。其中班主任工作要作為教師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鼓勵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幹教師積極主動承擔班主任工作。要強化對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在學校內部分配時可進一步向班主任傾斜,更好的發揮班主任的激勵導向作用。
縣級名師名校長獎勵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校級名師獎勵由學校提出方案,經教代會或教職工大會通過實施。
校長的績效工資,在人事、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範圍內,由教育局根據對校長的考核結果統籌考慮確定。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全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學合理,堅持向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適當拉開分配差距。

五、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年終按考核結果造冊,由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後報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通過個人工資帳戶直接打入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六、工作職責

縣教育局負責制定教師績效考核實施辦法,負責本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學校制訂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明確考核的組織領導、考核辦法和程式、考核結果使用辦法等,要把學校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學校年度工作考核、校長績效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分配的重要依據,切實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督查和管理。
義務教育學校要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引導教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要結合實際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制定教師和其他教職工的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成立績效考核工作小組,負責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督查和實施。

七、績效考核內容

1、學校績效主要考核學校在辦學方向、內部管理、隊伍建設和辦學成效等方面的實績。
2、校長績效主要考核校長在辦學方向、依法治校、教育教學質量、德育工作、學校管理、隊伍建設、團結協作、廉潔自律、安全穩定等方面的實績。
3、教師績效主要考核教師履行《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履行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1)師德主要考核教師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特別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遵紀守法的情況。在考核中,要明確規定,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並將此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合格的必備的基本要求。
(2)教育教學主要考核教師從事德育、教學、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情況。德育工作是每個教師應盡的責任,要結合所教學科特點,考核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教學工作重點考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教學準備、教學實施、教學效果,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的情況;對教學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為依據,要從側重學生升學率、優秀率和文化考核向側重學生合格率、進步率和綜合素質轉變。要把防止學生輟學、提高鞏固率作為考核指標,不得把升學率作為考核指標。要引導教師關愛每個學生,特別是學習上有困難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學生。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重點考核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活動的情況。教師專業發展重點考核教師更新教育教學觀念、拓展專業知識、提升自身素質、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
(3)班主任是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務應作為教師教學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課任教師崗位一樣計算基本工作量,鼓勵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幹教師積極主動承擔班主任工作,使他們有熱情、有時間、有精力,高質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當好學生的人生導師,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要強化對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與家長的聯繫溝通、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
4、一般管理崗位人員、非教師序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績效主要考核在服務態度、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方面的情況。
教師績效考核的具體實施細則由各義務教育學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試行辦法,結合學校實際自行制定。義務教育學校校長績效考核的具體實施細則由教育局根據有關規定和本試行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制定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要統籌考慮德、能、勤、績等幾個方面的權重,突出考核的重點。
教師績效考核實行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教師自評與學科組評議、年級組評議、考核組評議相結合。
教師平時考核由義務教育學校職能科室依據學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定期考核分為學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學校績效考核小組依據學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

八、績效工資發放要求

1、下列對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①本年度解除聘用契約的;
②本年度停發工資的;
③本年度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的。
④義務教育學校退養人員。
2、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規定,夠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本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扣除所有考核獎。

九、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1、義務教育階段各中國小校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意見完善具體考核方案,要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考核方案必須經過教代會或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考核方案一旦經過教代會或教職工全會通過,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有明顯漏洞或有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按照上述程式通過。各中國小考核方案報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查。考核的各項得分必須有原始依據印證。教育局人事科對各中國小的具體考核方案進行檢查,符合規範程式的,予以審批績效工資分配數額明細和方案;不符合規定程式,在教職工中引起強烈反響的,不予以審批。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5天。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首先需要書面向學校績效考核委員會提出覆核申請,學校績效考核委員會受理後進行覆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如果教職工對學校績效考核委員會覆核和再次確認的考核結果仍有異議,可以向縣教育局提出再次覆核的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受理後進行覆核和考核結果的最後確認。
3、各中國小校要成立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所轄中國小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中國小校均要建立工作機構,負責考核分配具體實施工作。工作機構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5-9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於1/3。考核小組成員可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十、紀律要求

1、實行本辦法後,各中國小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占學校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髮放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發放津貼補貼,不得利用學校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2、各學校應嚴格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設立津貼補貼專用科目,用於統一核算本單位發放的所有津貼補貼,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津貼補貼。
3、縣教育局把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教育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鄉鎮和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4、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式嚴肅追究校長、分管校長和財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十一、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遂昌縣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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