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時費

逾時費

逾時費是全國公路網為了防止“換卡逃費”等違法行為設定的逾時行駛車輛處理程式。全國的高速公路普遍設定了逾時行駛車輛處理程式,不過在服務區停留的時間和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滯留的時間,都可以扣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逾時費
  • 防止:換卡逃費
  • 性質:逾時行駛車輛處理程式
  • 可扣除:服務區停留時間交通事故滯留時間
審核標準,網友爆料,官方回應,

審核標準

根據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收費結算中心的解釋,標準是“40公里/小時+15分鐘”。 也就是說,車輛下高速到出口刷卡,系統會自動計算,車輛從入口到出口的里程,以40公里/小時的車速算,總共需要多少時間,再在這個時間上加15分鐘。一旦車輛的實際行駛時間,超過了系統計算出來的時間,那就判定為“逾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我國高速公路的最低時速一般為60公里。所以這個標準已經給駕駛員留出了充足的時間量,把一定的休息、加油的時間考慮在內了。 當然,如果駕駛員需要更多時間的休息,或者因為加油、修車耽誤較久,只要有相應的票據、憑證,由收費站確認無誤後,可以不算作逾時。
如果逾時,又無法提供憑證,那么無論你超出了多少時間,都必須按照所行駛方向的全部里程計費,即把你算作從距出口最遠的那個入口上的高速。
比如說滬杭甬高速,無論你是嘉興還是杭州上來的,一旦逾時,就按照從上海上高速的里程來收費。

網友爆料

因身體不適,在高速公路服務區睡了一覺,第二天下高速時只需40元的高速費要繳納385元,堪比三星級酒店,而收費名目為“逾時費”。不少網友擔心這又是一條隱藏的霸王條款。

官方回應

江西省高等級公路管理局收費管理處處長周劍光表示,江西省內高速公路從來沒有“逾時費”這一說法。
除了收取國家規定的過路費之外,會依據《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規定,不繳納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強行通過,或者採取其他手段逃繳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的,除補繳應繳的通行費外,加收2倍應繳票款。
周劍光表示,一些大客車和貨車因為常跑高速,會採取各種手段逃繳通行費,逃費的主要手法有換通行卡、套牌換卡、倒卡等。
如換卡為甲車與乙車分別從高速的兩向對開,途中交換入口通行卡,再到對方入口鄰近的某一收費站繳費離開,這樣就少交了大半路費,而逃費車輛的主要特徵就是通過時間遠遠超過正常車輛。
“目前查到的大部分有逾時行為的車輛都被系統監控證明存在逃費行為。”周劍光說。
據了解,因無法對一些非掉換通行卡,確有另外客觀原因逾時,而無相關憑證情況的車輛形成有效處理和識別辦法,高速公路管理部門也為此深感頭痛。不過可以明確的是,駕駛員只要注意在服務區就餐、加油或修車時,記得索要發票並保管好,就可作為因客觀原因逾時的憑證。而且在實際的操作中,收費站的工作人員對逾時行駛並無法提供服務區消費發票的車主也不是採取一罰了之的態度,而是首先詢問逾時原因,如果是確有原因並且通行卡顯示的車牌號末3位數字確實一致的都不會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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