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品銷售價格

進口商品銷售價格是指進口商品在本國內的銷售價格。

進口商品在本國內的銷售價格。在中國,包括外貿撥交價格和外貿供應價格。外貿撥交價格是指外貿部門將進口商品撥交給國內訂貨部門的價格。中國1979年以前,大部分進口商品比照國產同類商品的價格作價,具體辦法是:①凡有全國統一出廠價格(工業品)或全國統一供應價格(農產品)的商品,按統一出廠價格或供應價格作價;沒有統一出廠價格或供應價格,但主要進口口岸有商業批發牌價的,按主要進口口岸的商業批發牌價作價。②對國內無同類可比產品的少數商品,如成套設備、新技術、機械等,實行加成作價,即按照進口商品的到岸價格加上一定的百分比來作價。1979年以後,外貿撥交價格的作價原則和辦法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大部分商品作價逐漸開始比照國際市場價格。具體辦法是:①進口商品代理作價,即外貿部門將進口商品撥交給國內訂貨部門的一種價格方式,商品價格通常由進口到岸價格加進口稅、產品稅或增值稅、銀行財務費、外貿代理手續費等構成;②少數關係國計民生的大宗、重要商品,仍比照國產同類商品作價。
外貿供應價格是指外貿部門通過進口商品國內訂貨部門如物資、商業部門將進口商品供應銷售給國內企業的價格。作價辦法是在外貿撥交價格基礎上加上規定的經營費用、稅金和適當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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