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澤君

連澤君,男,漢族,1966年5月生,四川瀘縣人,在職大學學歷。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屏山縣住房城鄉建設和城鎮管理局局長。

2022年6月,連澤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澤君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瀘縣
  • 出生日期:1966年5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4年8月至1990年3月,在興文縣林業局工作;
1990年3月至1991年8月,任興文縣青聯鄉鄉長助理;
1991年8月至1992年9月,任興文縣建武區副區長;
1992年9月至1994年8月,任興文縣九絲城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4年8月至1999年1月,先後在興文縣國營仙峰林場、興文縣畜牧局工作;
1999年1月至2000年1月,在屏山縣林委工作;
2000年1月至2001年9月,任屏山縣樓東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2001年9月至2001年12月,任屏山縣樓東鄉黨委副書記;
2001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屏山縣樓東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3年3月至2004年8月,任屏山縣清涼鄉黨委書記;
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任屏山縣糧食局黨總支書記、局長;
2005年8月至2014年9月,任屏山縣林業局局長;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任屏山縣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屏山縣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和城鎮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兼縣防震減災辦主任;
2019年3月至2020年9月,任屏山縣住房城鄉建設和城鎮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其中,2019年6月任四級調研員);
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任屏山縣住房城鄉建設和城鎮管理局局長、四級調研員;
2020年10月至2022年06月,在屏山縣住房城鄉建設和城鎮管理局工作、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1月10日,屏山縣住房城鄉建設和城鎮管理局原局長連澤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屏山縣紀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宜賓市監委指定管轄,宜賓市翠屏區監委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6月,經屏山縣委批准,縣紀委對屏山縣住房城鄉建設和城鎮管理局原局長連澤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經宜賓市監委指定管轄,翠屏區監委對連澤君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連澤君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在幹部錄用方面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審批審核,造成不良影響;生活腐化墮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連澤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屏山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連澤君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翠屏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