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成兵制度

速成兵制度,1808—1812年普魯士訓練士兵、擴充軍隊的一種制度。根據《提爾西特和約》,普魯士擁有的常備軍不得超過四萬二千人。為打破這一軍事限制,以沙恩霍斯特為首的軍事改組委員會制定一套短期速成新兵的制度。即在不增加軍隊正式編制的條件下,對入伍新兵不斷輪流進行短期訓練,使實際上受過訓練的官兵數額大增。對後來獲得民族解放戰爭勝利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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