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縣旅遊外事僑務局

通道縣旅遊外事僑務局,政府部門,吳志勇(局長):主持全面工作,主管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工作。

基本信息,領導信息,機構職能,

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通道縣旅遊外事僑務局
政府信息公開受理部門:旅遊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地址:通道縣長征中路老汽車站內
受理時間: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節假日、公休日不受理申請

領導信息

鄧星文(黨組書記):主持全局黨務工作,分管工會工作,協助分管旅遊公司,聯繫重點項目建設。
龍開武(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財務、安全生產、行業管理、旅遊質量監督,聯繫財政、應急、勞動、安監、司法、國土、林業。
歐亞密(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市場開發、項目規劃、重點項目建設、宣傳促銷、招商引資,聯繫發改、商務、建設、萬佛山管理處、中惠旅通道公司。
龐卓燕(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導遊培訓管理、旅遊從業人員培訓、工青婦兒、計生工作,聯繫婦聯、衛生、計生、文化、教育、團縣委。
楊 娜(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全局紀檢監察、辦公室、人事、外事、僑務、績效、統計、綜治、創衛、機關後勤工作,聯繫公安、國安、法制、政法、統計、文明辦。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發展旅遊、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組織開展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評估;研究擬定全縣旅遊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旅遊資源的維護和開發建設;研究擬定外事、僑務工作發展規劃。
(二)研究全縣旅遊市場開發與指導全縣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組織全縣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培育和發展國內旅遊市場;研究擬定我縣發展國內旅遊的措施並指導實施。
(三)組織實施國家確定的各類旅遊區(點)、度假區、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輛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對旅遊經營者的旅遊設施和服務質量實行標準化等級評定管理;管理、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旅行社;指導、監督旅遊行業協會;負責全縣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制定實施旅遊安全應急預案;指導規範全縣旅遊企業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四)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組織指導執法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旅遊違法案件,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五)組織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和實施全縣旅遊人才培訓規劃,指導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等級認證的有關工作。
(六)擬定我縣外事、僑務工作制度;監督檢查對外方針、政策、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協調重大外事、僑務工作和涉外僑務事務。
(七)按縣委、縣政府檔案規定和省、市外辦的授權範圍,辦理全縣因公出國(境)人員的申報核辦工作;在有關規定允許的範圍內負責邀請、組織接待來訪的重要外賓和來我縣進行公務活動的國(境)外人員;指導民間對外友好交往工作,開展多邊、雙邊國際交流;牽頭協調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通活動及全縣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我縣對外宣傳工作並負責管理來我縣採訪的境外記者。
(八)歸口管理全縣因公出國(境)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的涉僑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負責海外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絡聯誼工作;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協助做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僑務引資引智工作,促進華僑華人在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與我縣的交流合作;組織協調做好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在通重點投資企業的權益保護工作;貫徹執行有關華僑華人的捐贈、僑匯、僑屬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的捐贈工作;負責歸僑、僑眷扶貧救濟工作;配合做好僑務對台工作。
(九)負責對外事幹部、涉外人員以及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負責組織外事僑務幹部及翻譯人員的業務培訓;協助做好我縣黨政幹部國際形勢、外事政策等教育;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外事紀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旅遊外事僑務局內設6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加掛外事僑務股牌子)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內外聯絡、協調等工作;撰寫綜合性的報告、文稿;研究擬定全縣旅遊產業發展政策,為縣級旅遊決策提供參謀服務;負責組織開展旅遊業的體質改革和旅遊業發展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業務培訓、旅遊外事僑務工作有關信息資料的編髮;負責縣旅遊信息網站的建設和維護工作;組織全縣旅遊業的戰略研究;負責組織全縣旅遊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旅遊企業進行業內審計工作;負責局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信訪、統計、保密保衛、機關行政管理和勞動、人事、編制及計畫生育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外事涉外及禮賓工作;辦理邀請、報批、組織接待國(境)外人員來我縣進行公務活動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全縣重大涉外事件、事故和糾紛;承辦全縣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審批、報批工作;負責我縣友好城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政策指導;負責對外參觀點的開闢、調整和有關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來我縣訪問的境外記者;貫徹執行國家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依法保護華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國內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回國安置和香港、澳門同胞回內地定居和其在內地眷屬的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台工作;承辦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捐贈工作;做好我縣僑資企業聯繫點的工作。
(二)市場開發股
擬定全縣旅遊業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旅遊區域的規劃與開發建設;負責旅遊資源的普查、申報旅遊區(點)的質量等級評定、旅遊區(點)開發建設和旅遊度假區行業歸口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旅遊市場信息調研;擬定全縣旅遊開發市場戰略,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的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負責指導生態旅遊、鄉村旅遊等新型旅遊的發展;指導全縣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縣旅遊市場開發等有關工作。
(三)行業管理股
監督實施全縣旅遊管理的行政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國家確定的各類旅遊區(點)、度假區、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負責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旅行社,組織指導旅遊飯店星級標準和星級評定工作;組織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會同相關部門處理旅遊違法案件、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制定實施旅遊安全應急預案,監督、檢查旅遊保險的實施和旅遊安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旅遊安全工作,參加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協調旅遊行業與交通、公安、工商、稅務、物價等相關部門的有關事宜;協調突發性旅遊事件的處理。
(四)通道侗族自治縣旅遊導管培訓中心
為旅遊業提供管理實用人才教育培訓服務機構,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旅遊人才培訓規劃,指導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等級考試認證的有關工作,指導職業學校開設旅遊教育的有關工作。
(五)通道侗族自治縣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
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組織指導執法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旅遊違法案件,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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