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交換機管理協定

通用交換機管理協定一種簡單、通用的交換機管理和控制協定。這種協定用於IP交換機內部交換機資源的管理。

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s),即"VIE結構",也稱為"協定控制",是指境外上市實體與境內運營實體相分離,境外上市實體通過協定的方式控制境內運營實體,使該運營實體成為上市實體的可變利益實體.這種安排可以通過控制協定將境內運營實體的利益轉移至境外上市實體,使境外上市實體的股東(即境外投資人)實際享有境內運營實體經營所產生的利益,此利益實體系指合法經營的公司、企業或投資。2015年6月20日,工信部發布公告,宣布在上海自貿區開展試點基礎上,在全國範圍內放開經營類電子商務(線上 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外資股比限制,外資持股比例可至 100%。這意味著,電商類中概股可以不必拆除 VIE 架構直接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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