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紀律

通信紀律是指郵電工作人員在通信生產和經營中必須遵守的紀律。為保證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確保黨和國家通信機密的安全,保障人民民眾的通信自由,各郵電企業和全體郵電職工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有關通信的制度和紀律。

主要有八條:①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服從通信指揮調度,不準人為地中斷通信。②嚴格執行通信保密制度。③嚴禁利用職權謀取私利。④嚴禁利用“郵電公事”免費交寄私人信件、拍發私人電報、掛發私人電話,不準利用郵運工具搞“捎、買1:”。⑤嚴禁與規定以外的通信對象聯繫和使用規定以外的呼號頻率。⑥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頻次、fi業時間表處理郵件、報刊,不準積壓延誤,不準漏開信箱、漏接車船和飛機,不準脫班、誤班和丟點甩片,嚴禁隱匿、毀棄郵件、報刊和揭取郵件上的郵票。⑦不準偽造電報,不準私自更改報底和記錄單,保持各項業務原始記錄的真實、完整。⑧如實反映通信情況,對通信事故、完成的服務質量情況,必須如實統計上報,不準弄虛作假。1998年郵電分營以後,郵政通信業和電信通信業在此基礎上正在逐步形成新的通信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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