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教育

通俗教育是指民國初年向民眾傳授通俗文化、科學、時事、禮俗和公民道德知識的社會教育。始見於1912年5月,章太炎、于右任、王正廷、田桐、張謇、張繼等發起成立的通俗教育研究會宣言:革命未成以前,當注力於通俗教育, 而期多數人民之能破壞;革命成功以後,當注力於通俗教育,而期多數人民之能建設。1915年7月,北洋政府教育部頒布《通俗教育研究會章程》,規定通俗教育研究會以“研究通俗教育事項、改良社會、普及教育為宗旨”, 分小說、戲曲、講演3股。

同年 10月,又頒布《通俗教育講演所規程》、《通俗教育講演規則》,規定各省必須在省會設 4所以上通俗教育講演所,在縣治及繁盛市鎮設定 2所以上。各種講演以啟導國民、改良社會為宗旨。內容有鼓勵愛國、勤勉守法、增進道德、灌輸常識、啟發美感、提倡實業、注重體育、勸導衛生等。在各地推廣,五四運動前,全國共設通俗教育研究會 233 個。初以閱報處、圖書館、講演所、電影院等為實施場所,通過說書、演戲、講演、放幻燈及電影等形式進行。1915年江蘇省率先創建南京通俗教育館, 集上述多種場所、形式於一體。各省仿辦,遂以通俗教育館為實施通俗教育的主要場所。五四運動後,平民教育起,通俗教育一詞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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