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出自由說

逃出自由說,是指弗洛姆人格理論中關於人與社會關係的主要學說。弗洛姆1941年在《逃避自由》中試圖從文化的和社會的發展觀點來考察人性。其中心思想:人脫離了動物界,便逐漸獲得自我覺知、推理和想像的能力。隨著生產力和社會的不斷發展,人類獲得更多的自由,但也更多地脫離自然。在工業資本主義社會,這種新的自由與猶豫、軟弱、孤寂和恐怖的情緒深刻地聯繫起來。人越是感到孤寂和不安,就越想逃出這種新的自由,回到一種更為安全的依賴條件中去。他認為,解決這種困難的方法只有兩種,一是向權威屈服,做一個社會遵從者,但得到的是新的鎖鏈;二是與他人共處於一種愛和生產的氛圍中,建立一種所謂人道主義共有制的社會。該學說體現對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不滿和對理想社會的追求。

弗洛姆提出的兩個方法,前者只能造成惡性循環,加重人的心理病態,後者也只是一種烏托邦的空想。弗洛姆在其《人為了自己》(1947)和《人心》(1964)中提出的以各種性格動力傾向為基礎而形成的人的各種性格,均從該學說發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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