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燈籠

送燈籠 漢族婚姻風俗。流行於陝西長安縣(今屬西安)。女兒出嫁後,每年夏曆正月初八到十五期間,娘家要給女兒家送燈籠。頭一年須送大官燈一對,四面有彩畫的玻璃燈一對。如果女兒懷孕了,除送一對大宮燈外,還要送一對至兩對小燈籠。每對燈都要配上蠟燭,要點多少天,就送多少蠟燭。送宮燈和玻璃燈是希望女兒婚後吉星高照,幸福美滿;送小燈籠是祝願女兒孕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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