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五項制度

2008年內在村“兩委”全面推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五項制度,使農村基層幹部廉潔自律意識明顯增強、作風明顯改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制度逐步健全並有效落實,農村基層幹部權利運行監督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逐步建立起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五項制度
  • 外文名:Rural honest government five system
  • 類別:制度
  • 提出時間:2008年
制度全文
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
1、村務公開的內容和方法
村務公開要從農民民眾普遍關心的和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入手,凡屬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以及村裡的重大問題都應向村民公開。
村務公開的重點是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主要包括財務計畫及其執行情況、各項收入和支出、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代收代繳費用、水電費、以資代勞情況以及民眾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村集體經濟組織要認真執行各項財務制度。
公開的形式和方法。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靈活多樣,如採用張榜公布,有線廣播,召集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等方式。
公開的時間要及時。需要公開的事項要儘早向村民公開,也可以採取定期公開的形式。一般一個月或兩個月一次,至多不得超過三個月。
村務公開的目的是:讓民眾參與管理和監督村裡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每一次村務公開後,黨支部和村委會要及時召開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廣泛聽取民眾的反映和意見。對民眾提出的疑問,要及時作出解釋;對民眾提出的要求,要及時予以答覆;對大多數民眾不贊成的事情,應堅決予以糾正。
2、 民主管理的基本要求
實行民主管理,首先要堅持和完善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民主議事的內容,凡屬村務管理的重大事項以及農民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都應先召集黨員大會討論,再分別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徵求黨內外民眾意見,按大多數人的意見實行民主決策,堅決糾正不顧民眾意願而由幾個幹部自行其是的做法。
要切實加強民眾對村幹部的民主監督。村委會班子及其成員的工作,都要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兩年被評為不稱職的村黨支部班子成員和村委會班子成員,要進行組織調整。
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以及其他需要選舉產生的村級組織負責人,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以及黨內法規的規定,按期實行民主選舉。
農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
1、“一事一議”,是指在農村稅費改革這項系統工程中,取消了鄉統籌和改革村提留後,原由鄉統籌和村提留中開支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道路修建、植樹造林、農業綜合開發有關的土地治理項目和村民認為需要興辦的集體生產生活等其他公益事業項目”所需資金,不再固定向農民收取,採取“一事一議”的籌集辦法。
開展“一事一議”,必須遵循“量力而行、民眾受益、民主決策、上限控制、使用公開”的原則,在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時,應有本村18周歲以上村民的半數參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農戶代表參加,所作決定要經到會人員的半數通過才能有效。
2、籌資籌勞,是指為興辦村民直接受益的集體生產生活等公益事業,按照本辦法規定經民主程式確定的村民出資出勞的行為。籌資籌勞應遵循村民自願、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決策、合理限額的原則。
“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必須報市農民負責管理部門審批。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籌資籌勞的監督管理工作。
村幹部述職述廉制度
1、村委班子每年向民眾述職述廉一次,村委成員每年向民眾述職述廉一次,面對面接受民眾評議和監督。由鎮黨委建立統一的考核評價辦法,對測評滿意率低於60%的村“兩委”幹部,由鎮黨委進行誡勉談話,對測評不合格的幹部要及時進行組織處理。
2、評議代表根據對村幹部工作的滿意程度投出贊成或不贊成票。村幹部述職述廉材料及現場評議結果,將記入村幹部廉政檔案,作為評優評先及新一屆村選舉的重要依據。
3、述職述廉主要內容:班子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本人職責範圍內工作完成情況;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中心工作完成情況;民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和處理情況;重要問題如項目安排、涉及民眾利益等問題的決策情況;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及是否有違紀違法行為等情況。
4、述職述廉結束後要有專門記錄交鎮紀委、組織辦存檔備案。
村(居)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1、審計對象是:村委會主任或村級黨組織負責人,將進行村民委員會換屆的村進行離任審計,對已完成換屆的村每年必須開展年度經濟責任審計。
2、 審計內容是:(1)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主要審計:任期內村(居)民人均收入情況;村(居)級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集體債權債務變動情況;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民主理財等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2)財經法紀執行情況主要審計:各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賬,有無侵占、挪用、私分集體資金和私設“賬外賬”或“小金庫”等問題;是否存在通過虛增債權等手段來虛增收入以及將收入或非法收入掛在往來賬上虛增債務等問題;有無濫用職權侵占、挪用、平調集體資產和長期占用集體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式,私下交易變賣土地等問題。(3)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a、集體資產處置。b、債權、債務管理。c、土地發包、承包。d、專項資金管理。e、財務公開。f、其他需要審計的問題和民眾要求審計的問題。
3、 審計的實施辦法: 審計由各鎮黨委負責組織領導,鎮農經管理部門具體實施。 審計查出的問題,將提出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並依法做出審計決定,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政策進行處理。涉及村幹部違紀的,要提出處理意見,移交紀檢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村(居)黨風廉政義務監督員制度
(一)負責對村兩委會執行上級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以及村幹部工作作風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收集廉情信息,反映民眾意見和要求,發現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及時向鎮紀委反映。
(二)對黨務、村務公開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建議。
(三)參與村重大事項決策,指導和監督村民理財小組、新農村建設監事會、農村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監事會等組織開展工作。
(四)對村工程建設、人事安排、集體資產處置、疑難問題處理、土地補償款的落實、大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五)協助上級黨政組織和紀檢監察組織調查研究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協助鎮紀委調查處理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和信訪問題。
(六)黨風廉政義務監督員,每月向鎮紀委報告有關工作情況,突發事件或重要情況要及時匯報,並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各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要強化自身素質,提高業務水平,加強督促指導,切實履行職責,推動我鎮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健康、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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