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經濟

農村集體經濟

農村集體經濟亦稱“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我國憲法第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民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集體經濟
  • 外文名: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y
  • 又名: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
  • 體制模式集體所有制
  • 實行方式:家庭承包經營、統分結合
  • 原經濟體制:三級所有、隊為基礎
  • 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股份合作制
實施背景,現實可能性,主要障礙,發展前景,

實施背景

農村集體經濟是指主要生產資料歸農村社區成員共同所有,實行共同勞動,共同享有勞動果實的經濟組織形式。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農村集體經濟改變了過去“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基本經濟體制,村級集體經濟成為農村基本的經濟組成部分。並且,伴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村級集體經濟改變了過去“集體所有、統一經營”體制一統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經營與集體統一經營相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基礎上,衍生出多種實現形式。尤其是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基礎上,一些農民順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在農村社區或突破社區界限,自發成立了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種形式的經濟組織,提高了組織化程度和收入水平。

現實可能性

改革開放30多年來,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和城鎮化水平的提高,使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具備了現實可能性。
1.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組織基礎依然存在。在土地集體所有制基礎上,一些農村在行政村(原生產大隊)或自然村(原生產隊)的社區範圍內,成立了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中國目前存在200多萬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有一些農村沒有成立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與村黨支部實際上履行著部分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在農村改革的過程中,村委會和村黨支部一直發揮著集體經濟組織的部分功能,如對集體土地進行發包、收取集體提留(農村稅費改革後這項職能已不存在)、為家庭分散經營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以及進行集體積累等經濟活動。這一農業集體化的制度成果,絕不是農村改革和發展的羈絆,而是今後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壯大集體經濟實力的組織基礎。農村的改革和發展,不是要改革掉這些集體經濟組織,而是通過改革使其不斷發展壯大。只有這樣,農村改革和發展才能向著鄧小平所講的高水平的集體化方向不斷前進。
2.工業化發展為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提供了物質基礎。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工業化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工業化的不斷發展,不僅為我國農業現代化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質準備,而且為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奠定了物質基礎。第一,工業化帶動了城鎮化進程,轉移了大量農村人口到城鎮就業,農業剩餘勞動力的減少為農業的適度規模經營創造了條件;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既可以是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成的土地承包大戶來實現,也可以通過土地承包經營向集體經濟組織集中來實現。第二,工業化促進了農業機械化,機械化水平的提高為實現農業集約化、集體化創造了基本物質條件。第三,工業化為農業改革和發展提供了必要的資金。
3.農村改革和發展培養和造就了一批現代農民。農村改革30多年來,儘管在城鎮化的進程中,農村人才大量流向大中城市,但農村改革和發展的實踐,造就了一批立足農村、發展農村的現代農民。這是因為,一方面,隨著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廣大農民逐步改變了原有的自給自足為主的小農經濟意識,在市場經濟中鍛鍊和提升了商品經濟意識和市場競爭能力;另一方面,隨著農村教育和農民培訓的發展,廣大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也有了很大提高,當前,已有近70%的農民具備中等教育文化程度。此外,國家還採取了農民專業技術培訓、加強農業行政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派遣大學生村官等有效措施,為農業和農村發展提供智力支持。現代農民的形成,為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儲備了人力資源和智力支持。
4.廣大農民具有發展集體經濟的強烈願望。在當前我國農村經濟體制下,全體村民作為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與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存在水漲船高的對應關係。一般說來,集體富,村民富;集體窮,村民窮;集體空,民心散。這一點無論是從集體經濟實力雄厚的村,還是集體經濟脆弱的村,都能得到印證。集體經濟的發展,不僅意味著村民負擔的減輕、收入的增加,在更大程度上意味著村民福利的改善。因此,廣大農民具有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願望。不過明顯的一點是,無論是廣大農民的心愿還是現實發展都清楚地表明,廣大農民不再需要過去那種一大二公、一平二調、“歸大堆”的集體經濟,而是要求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通過多種形式使村級集體經濟不斷發展壯大。

主要障礙

儘管當前具備了逐步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現實可能性,但這並不意味著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就能一帆風順、順理成章。要把這種可能性變成農村改革和發展的現實,還需要克服不少困難和障礙。
1.社會輿論仍然對集體經濟存在偏見。近年來,在我國學術界,一直存在著一股否定集體經濟的風氣。一些學者大肆渲染劉莊、南街、華西這些集體經濟典型村的特殊性,無視這種特殊性背後的歷史必然性和普遍性;有的學者否定中國農業合作化過程的合理性,認為中國根本不存在集體化,只有“被集體化”,直接為土地私有化鳴鑼開道。在他們看來,農村集體經濟不僅是低效的、落後的,而且是不人道的,是腐敗和村霸的“溫床”。這些認識的根源在於,一是,由於各地生產力發展不均衡,在我國農村改革和發展過程中確實存在不少問題,尤其是在一些集體經濟“空殼村”,問題更嚴重。在反思這些問題的時候,一些人首先有意無意地將集體經濟看作罪魁禍首,而根本不去思考集體經濟的弱化所引發的更嚴重的問題。二是,在思想上絕對地、片面地看待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的關係、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中家庭分散經營與集體統一經營的關係、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與共同富裕的關係,看不到二者的對立統一性。因此,他們看不到或者無視集體經濟的先進典型,一提集體經濟就立刻與產權不清晰、低效率、管理不善劃等號。他們看不到改革開放為逐步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所準備的物質基礎,也無視廣大農民民眾要求發展集體經濟的根本意願,而一味地不顧實際地強調私有化的改革方向。在他們看來,誰若強調發展集體經濟,誰就是極“左”的表現,就是思想不解放的表現。
2.一些地方對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還缺乏相應的政策支持。在集體經濟是保守的、落後的這一不利輿論影響下,一些地方缺乏集體經濟發展的寬鬆政策環境,造成集體經濟貸款難、稅收負擔重等問題,一些改革政策措施很難落到實處,黨的方針政策被流於形式。
3.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需要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離不開自身本領過強、作風過硬的帶頭人和強有力的農村基層黨組織。早在1987年,中共中央發出《把農村改革引向深入》的通知,要求農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和合作組織的幹部,要由具有獻身精神和開拓精神、辦事公道、能帶領民眾致富的人擔任。目前,在集體經濟實力弱的農村,黨員年齡偏高、文化水平較低,黨員幹部隊伍不穩定,黨組織凝聚力、號召力、戰鬥力不強等問題比較普遍。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尤其是村級黨組織建設成為限制大多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的“瓶頸”。因此,加強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已經成為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迫切要求。
4.團隊精神觀念有所弱化。團隊精神思想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要內容,也是集體經濟的靈魂。由於幾千年來小農經濟的深刻影響,加之小農思想改造的長期性、艱巨性等原因,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條件下,廣大農民仍然不可避免地保存某些舊社會的思想和習慣。一些地方“有分無統”、“重分輕統”的做法,使廣大農民多年形成的團隊精神精神受到削弱。
5.人才缺乏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善。人才引進和培養成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面臨的一大難題。目前,絕大多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缺乏懂得現代經濟管理的人才,又缺乏農村經濟發展急需的科技人才。在一些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中,存在著決策不科學、創業觀念淡化、揮霍集體積累、無視集體財產流失、忽視市場經濟規律、產品科技附加值低、競爭力弱等現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在面對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多地表現出無奈。

發展前景

目前,有學者以分散的家庭經營體制阻礙了農業現代化的進程為由,或以農村集體經濟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為由,開出了農村改革和發展的土地私有化藥方。但是,土地私有化絕不是中國農村改革和發展的方向。農村土地私有化的改革有悖於社會主義的本質,會造成農村社會的不穩定。
農村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的重要載體,是堅持和完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制度基礎。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不僅關係到農民的切身利益,關係到農村改革和發展的大局,而且關係到中國廣大農民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這一根本問題。在農村改革和發展的過程中,我們必須不斷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積極探索集體經濟的多種實踐形式,積極探索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多種途徑,堅定廣大農民走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心與決心,引導他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目前,在全國已有8000—10000個高水平的農村集體經濟。無論是在東部沿海(山東省煙臺市南山村),還是在西北邊陲(新疆尉犁縣興平鄉達西村);無論是在彩雲之南(雲南省昆明市福保村),還是在黑水白山之間(黑龍江省甘南縣興十四村);也無論是在中原腹地(河南省臨潁縣南街村、新鄉縣劉莊村等等),還是在改革開放的前沿(廣東省中山市南朗鎮崖口村),都有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典型代表。將黨的農村政策與集體經濟的總方向結合起來,農村集體經濟必將迎來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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