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文廣

農文廣

農文廣,男,壯族,1964年12月出生,廣西巴馬人,1993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文廣
  • 民族:壯族
  • 出生日期:1964年12月
  • 職業: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履歷,涉嫌違紀,任免信息,一審判決,

人物履歷

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市政管理局局長、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第四屆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2016年7月——2017年7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涉嫌違紀

2016年6月22日,據廣西河池市紀委訊息: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農文廣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任免信息

2016年11月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任命農文廣為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2017年7月,免去農文廣的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職務。

一審判決

2018年9月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農文廣受賄一案,被告人農文廣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農文廣退出受賄所得人民幣5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繼續追繳農文廣受賄所得人民幣196.715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農文廣於2007年1月至2015年8月擔任河池市市政管理局局長。在此期間,農文廣利用職務之便,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申某、熊某、劉某、凌某和重慶市某照明設備有限公司、北京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個人和單位財物折款總計人民幣246.715萬元。農文廣收受上述款項後用於生活開支。案後,被告人農文廣退出違法所得21萬元,判決宣告前,被告人退出違法所得29萬元到法院。
金城江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農文廣利用其擔任河池市市政管理局局長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多次收受多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受賄罪。案後,農文廣除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已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外,還主動供述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同種犯罪事實,同時,主動退出少部分受賄所得50萬元,可認定為其具有坦白情節和悔罪表現,依法給予從輕處罰。綜上,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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