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心理(psychology in defense),刑事訴訟活動。中辯護人及其辯護行為的心理學意義與有關的心理學問題。現代刑事訴訟理論提倡攻擊與防禦,認為只有攻擊而.無防禦,或只有防禦而無攻擊,不利於辨明案件真相和情節、輕重,也不利於定性和處理。而從心理學角度,辯護之所以。必要是出於被告人能力和情緒上的原因。多數被告人的法.律知識不如公訴人,不知如何作無罪辯護,提出從輕或減免刑罰的理由,急需獲得法律知識上的幫助,以彌補能力上的j不足;在心理上,被告人因前途未卜,受消極情緒的干擾,很難在法庭上有條理地申述。而辯護人處於第蘭者地位,能夠作合乎法律的理智的辯護,以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求得合理的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