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州

辯州,中國古代行政區劃名稱,即今化州市。該名稱始於唐貞觀九年(635年),由原南石州更名辯州,轄地包括今化州全境、吳川及廉江一帶,州治位於石龍(今化州東北隅的舊城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辯州
  • 外文名稱:Bianzhou
  • 行政區類別:州/郡
  • 所屬地區:今化州全境、吳川及廉江一帶
  • 方言:化州方言
歷史沿革
·唐(朝)貞觀九年(635年),南石州更名辯州,州治於石龍(今化州),領石龍、陵羅、龍化、羅辯、慈廉、羅肥六縣。。
·天寶元年(742年)辯州更名陵水郡,乾元元年(758年)復稱辯州。
·天佑元年(904年)更名勛州,後復名辯州。五代·南漢,沿唐制,辯州領石龍、陵羅二縣。
·宋(朝),開寶五年(972年)廢羅州入辯州,以吳川來屬,省陵羅入石龍,辯州領石龍、吳川兩縣。宋太平興國五年(980年),辯州改稱化州,此乃化州命名之始。因州治所西南三里石龍崗有石龍勝跡,以龍能變化,故名化州。
·乾道三年(1167年),析吳川西鄉為石城縣,化州領石龍、吳川、石城三縣。
·景炎三年(1278年)宋帝日丙即位於硇洲,升硇洲為翔龍縣,隸化州。化州領石龍、吳川、石城,翔龍四縣。
·元(朝),為化州路,領石龍、吳川、石城三縣,屬湖廣行中書省。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改化州路為化州府,隸廣東行省。洪武七年降化州府為州,並附郭縣石龍入化州,石龍縣從此撤銷。化州領吳川、石城二縣。九年,化州降為化縣,屬高州府。
· 洪武十四年,縣復改為州,仍領吳川、石城二縣。化州上屬府而又下轄縣,地位在府縣之間。
·清(朝),沿明制,化州領吳川、石城二縣,屬高州府。
·民國元年(1912年)廢府、州,撤高州府化州改化縣,廣東省派出高州綏靖處,化縣屬高州綏靖處。民國三年(1914年)撤高州綏靖處,設高雷道,化縣屬高雷道。民國九年(1920年)撤高雷道,派出高雷善後處,化縣屬高雷善後處。民國十四年(1925年)撤善後處,派出南路行政公署,化縣屬南路行政公署。民國十五年改設南路綏靖專員公署,化縣屬南路綏靖專員公署。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11月廣東派第七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後,化縣屬第七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第七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為第八專署行政督察區後,化縣屬第八專署行政督察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2月廣東省南路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成立,化縣屬南路專區。1950年9月南路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公設設欽廉區專員公署並改為高雷區專員公署,化縣屬高雷專區。1952年5月撤高雷專區,化縣歸廣東省粵西辦事處轄。1952年9月粵西行政公署成立,化縣屬粵西行政區。1956年2月,粵西行政公署改為湛江專員公署,化縣屬湛江專區。1958年11月,繼原吳川縣的坡頭(包括今湛江市坡頭區坡頭鎮乾塘鎮、南調街道)、龍頭(包括今湛江市坡頭區龍頭鎮官渡鎮)割歸湛江市郊區後,按地理、經濟、生產等條件小縣並大縣,化縣與吳川縣其餘部分合併,改稱化州縣。原茂名縣(今高州市)的南盛(今南盛街道局部,本自然段同;所以在此之前除南朝梁大通二年(即公元528年)至隋朝大業三年(即公元607年)外,歷史沿革中凡涉及的“化州”轄境,今南盛街道局部地域均當不包括在內)、蘭石(今有吳川市蘭石鎮)、龍首(今有吳川市淺水鎮龍首村)、高棧(今有吳川市淺水鎮高棧村)劃歸化州縣;1961年分縣後蘭石、龍首、高棧劃歸吳川縣,南盛劃歸化州縣。化州縣政府駐化州城原化縣政府駐地。
1961年4月吳川縣析出,化州縣稱謂不變。1968年4月湛江地區革命委員會成立(1978年9月湛江地區革命委員會改為湛江地區行政專員公署),化州縣屬湛江地區。
1983年9月,撤銷湛江地區建制,實行地市合併、市領縣體制,化州縣從湛江地方行政區析出,歸茂名市管轄。1994年7月4日,經國務院批准,民政部同意撤銷化州縣,設立化州市(縣級),以原化州縣的行政區域為化州市的行政區域。同月,廣東省人民政府決定將化州市委託茂名市代管。同年8月18日,化州縣各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式啟用新印章,使用化州市稱謂。自此,化州為市(縣級)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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