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

辨

辨,漢語一級字,讀作biàn,最早見於金文,其本義是判別、區分,即《說文解字》所謂的“判也”,由此引申出指床足與床身區分之處、古代計量土地面積的單位、察看、考問而確定等含義。

(基本信息欄參考資料: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辨
  • 拼音:bàn;biǎn;biàn;piàn
  • 注音1:ㄅㄢˋ;ㄅㄧㄢˇ
  • 注音2:ㄅㄧㄢˋ;ㄆㄧㄢˋ
  • 異體:辦、辧
  • 結構:左中右結構
  • 部首:辛
  • 字碼1:U:8FA8;GBK:B1E6;鄭碼:SEUS
  • 字碼2:倉頡碼:YJILJ;四角碼:00441
  • 五筆:UYTU
  • 總筆畫:16畫
  • 筆順(前8):丶一丶ノ一一ノ丶
  • 筆順(後8):ノ丶一丶ノ一一丨
  • 字級:一級字(3371) 
  • 平水韻:上聲十六銑 
漢字源流,詳細釋義,古籍解釋,說文解字,說文解字注,康熙字典,字形書法,字形對比,書寫演示,各體書法,音韻匯集,

漢字源流

“辨”的金文、小篆、隸書、楷書“辨”的金文、小篆、隸書、楷書
辨,會意兼形聲字。“辨”字最早見於金文,尚未見於甲骨文中。在字形上,金文中的“辨”字(圖1、圖2)由“刀”和左右兩個“辛”(即“辡”,表示剖分,兼表聲)組成,小篆中的“辨”字(圖3)承續金文字形而整齊化,隸書中的“辨”字先將“刀”置於“辡”下部中間(圖4),之後又恢復為由左右兩個“辛”和中間一個“刀”的字形(圖5),最後改寫中間的“刀”而寫作“辨”(圖6),後楷書中的“辨”字與此相同。在字義上,“辨”字的本義是判別、區分(分辨),由判別引申指床足與床身區分(分辨)之處、古代計量土地面積的單位,又引申指察看(辨認)、考問而確定等。

詳細釋義

拼音詞性釋義英譯例句例詞
bàn
動詞
同“辦”,備辦。
prepare
《周禮·考工記序》:或審曲面埶,以飭五材,以辨民器。
同“辦”,治理。
govern
《荀子·議兵》:城郭不辨,溝池不拑。
同“辦”,花費。
spend
楊萬里《和段季承左藏惠四絕句》:道是詩壇萬丈高,端能辨卻一生勞。
biǎn
動詞
通“貶”,損減,貶抑。
lose
丁度等《集韻·儼韻》:貶,《說文》:“損也。”或作“辨”。
辨卑
biàn
動詞
判別,區分。
discriminate;distinguish
《樂府詩集·木蘭詩》:雙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辨別
明察,明了。
be clear about
《呂氏春秋·順說》:宋王謂左右曰:“辨矣,客之以說服寡人也。”
明辨
考問而確定。
make sure
《禮記·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論辨,然後使之;任事,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察看,察覺。
recognize
李延壽等《北史·隋紀下·煬帝》:丘壟殘毀,樵牧相趨,塋兆堙蕪,封樹莫辨。
辨認
使。
let
《小爾雅·廣言》:辨,使也。
通“變”,改變。
change
《荀子·臣道》:故因其懼也而改其過,因其憂也而辨其故。
通“辯”,爭論,辯解。
argue
《荀子·正名》:實不喻然後命,命不喻然後期,期不喻然後說,說不喻然後辨。
辯駁
通“遍”,周遍,遍及。
extend all over
《周易·繫辭下》:《復》,小而辨於物。
通“班”,頒布。
promulgate
《漢書·高帝紀下》: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
辨告
表明,顯示。
indicate
韓愈《鄠人對》:既以一家為孝,是辨一邑里皆無孝矣。
名詞
不同,區別。
difference
《墨子·非命上》:坐處有度,出入有節,男女有辨。
床足與床身區分之處。
《周易·剝卦》:剝床以辨。
古州名。
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歷代州域形勢五》:辨州,漢合浦郡地。
辨州
通“別”,古代借債的契券。
《荀子·性惡》:凡論者,貴其有辨合、有符驗。
辨合
姓。
丁度等《集韻·刪韻》:辨,姓。
形容詞
通“辯”,言辭漂亮、動聽。
tuneful
《管子·法法》:故言有辨而非務者,行有難而非善者。
辨言
通“辯”,聰明。
clever
《大戴禮記·文王官人》:不學而性辨。
通“平”,均平。
average
《荀子·富國》:為之出死斷亡而愉者,無它故焉,忠信、調和、均辨之至也。
均辨
通“般(pán)”,盛,大。
grand
《穆天子傳·卷一》:天子曰:“於乎!予一人不盈於德而辨于樂,後世亦追數吾過乎。”
量詞
古代計量土地面積的單位。
《春秋左傳正義·襄公二十五年》:京陵之地,九夫為辨,七辨而當一井也。
piàn
名詞
皮革中斷的名稱。
《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
(參考資料:)

古籍解釋

說文解字

【第四下】【刀部】
辨,判也。從刀,辡聲。蒲莧切。

說文解字注

【卷四】【刀部】
辨,判也。
註:《小宰》(《周禮·小宰》)“傅別”,故書作“傅辨”;《朝士》(《周禮·秋官·朝士》)“判書”,故書“判”為“辨”;大鄭“辨”讀為“別”。古“辨”、“判”、“別”三字義同也。“辧”從刀,俗作“辨”,為“辨”別字,符蹇切;別作從“力”之“辦”,為乾“辦”字。
蒲莧切。
註:古“辧別”、“乾辧”無二義,亦無二形、二音也。
從刀,辡聲。
註:十二部。

康熙字典

【酉集下】【辛部】 辨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並音辯。《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乾卦》:問以辨之。《禮·學記》:離經辨志。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周禮·天官》:弊群吏之治,六曰廉辨。註:辨,謂辨然於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又《韻會》:床䏶足第間也。《易·剝卦》:剝床以辨。疏:床足之上,床身之下,分辨處也。《程傳》:床之乾也。
又變也。《楚辭·九辨注》:辨者,變也。謂陳道德以變說君也。
又井地之數也。《禮·王制注》:京陵之地,九夫為辨,九辨而當一井。
又姓。
又《集韻》:卑見切,音徧。與“徧(遍)”通,帀也。《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註:同“徧”。
又《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並辯上聲,義同。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又與“貶”通。《禮·玉藻》:立容辨卑,毋諂。註:辨作貶。容雖貶損𤰞降,不傾側柔媚也。
又《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並音片。革中斷也。《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集韻》作“㸤”。
《說文解字》“辨”《說文解字》“辨”

《說文解字注》“辨”《說文解字注》“辨”

《康熙字典》“辨”《康熙字典》“辨”

四庫全書本《說文解字注》書影
《說文解字注》書影
同文書局本《康熙字典》書影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辨”字的字形對比“辨”字的字形對比
(參考資料:)

書寫演示

“辨”字的書寫演示“辨”字的書寫演示
(參考資料:)

各體書法

隸書

楷書

隸書
楷書
行書

草書

行書
草書

音韻匯集

字頭小韻韻目韻部韻母反切聲調聲母聲符
上古音系
辨
瓣
元
辡
辨
辯
元
辡
廣韻
辨
辯
獮
仙開
符蹇
上聲
並
辨
瓣
襉
山開
蒲莧
去聲
並
中原音韻
辨
變
先天
先天齊
去聲
幫
洪武正韻
辨
辮
十一銑
先
婢免
上聲
辨
貶
二十二琰
鹽
悲檢
上聲
辨
瓣
十諫
刪
備莧
去聲
辨
便
十一霰
先
毗面
去聲
分韻撮要
辨
便
第一先蘚線屑
先
陽去
幫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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