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仗使

辟仗使,唐代官名,亦稱僻仗使,由宦官充任。辟仗使之職雖不見於兩唐書,但在《資治通鑑》、《唐會要》以及唐人筆記小說中都有記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辟仗使
  • 定義:唐代軍事職官名稱
  • 職責:負責警衛和軍事監察
《唐會要》卷七十二有:“(元和)十三年四月,內出印六紐,賜左右三軍辟仗使。舊制,內官為六軍辟仗使,監視刑賞,奏察違謬,猶外征方鎮之監軍使,初不置印。於時,監軍使張奉國、李文悅,嘗見工徒出入官衙,慮外患初息,禁中營繕或多,因白宰臣,冀以論諫,宰臣裴度遂諫之。上怒奉國等不自陳,而外議禁中事,絕其朝請。數月,納度之諫,釋之。遂授奉國為鴻臚卿,文悅左威衛大將軍,充威遠軍使。龍武軍既闕帥,由是命辟仗使主軍,印異於事。其軍之左吏,或抗言以論,或移疾請告,於是特賜辟仗使印,俾專事焉。”
《資治通鑑》中所記述的與《唐會要》大致相同,只是更為簡略,兩者關於辟仗使的設立時間和主要職責描述相同,皆認為辟仗使設立於元和十三年(公元818年),其主要職責則為監視刑賞、糾繩軍政。不過兩者關於印的數字的記載有所差異,《唐會要》中為“內出印六紐”,而《資治通鑑》中則是“內出廢印二紐”。另外唐人筆記小說《大唐傳載》中還有如下記載:“貞元十二年六月乙丑,始以竇文場為左神策軍中尉,霍仙鳴為右神策軍護軍中尉,其日又以張尚進為神武軍中護軍。左右辟仗使之始也。”這裡我們發現了關於辟仗使設立年份的另一種說法,即貞元十二年(公元796年)。一般認為,元和十三年的說法更為可靠,因為《大唐傳載》其實是將護軍中尉和辟仗使兩職混淆了。
另外,在新近發現的唐墓誌中又發現了辟仗使的另一具體職責,即負責警衛工作。比如劉渶浰墓誌云:“至開成元年正月,又遷右辟仗。夜巡晝警,宮室坦安。”楊玄略墓誌云:“大中五年三月,除左辟仗使。提騎警巡,嚴整環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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