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悖論

辛普森悖論

當人們嘗試探究兩種變數(比如新生錄取率與性別)是否具有相關性的時候,會分別對之進行分組研究。然而,在分組比較中都占優勢的一方,在總評中有時反而是失勢的一方。該現象於20世紀初就有人討論,但一直到1951年,E.H.辛普森在他發表的論文中闡述此一現象後,該現象才算正式被描述解釋。後來就以他的名字命名此悖論,即辛普森悖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辛普森悖論
  • 外文名:Simpson's paradox
  • 正式提出:1951年
  • 人物:E.H.辛普森
理論說明,實例,前提,迴避方式,管理套用,相關條目,

理論說明

實例

“校長,不好了,有很多男生在校門口抗議,他們說今年研究所女生錄取率42%是男生21%的兩倍,我們學校遴選學生有性別歧視”,校長滿臉疑惑的問秘書:“我不是特別交代,今年要儘量提升男生錄取率以免落人口實嗎?”
秘書趕緊回答說:“確實有交代下去,我剛剛也查過,的確是有注意到,今年商學院錄取率是男性75%,女性只有49%;而法學院錄取率是男性10%,女性為5%。二個學院都是男生錄取率比較高,校長這是我作的調查報告。”
學院
女生
申請
女生
錄取
女生
錄取率
男生
申請
男生
錄取
男生
錄取率
合計
申請
合計
錄取
合計
錄取率
商學院
100
49
49%
20
15
75%
120
64
53.3%
法學院
20
1
5%
100
10
10%
120
11
9.2%
總計
120
50
42%
120
25
21%
240
75
31.3%
“秘書,你知道為什麼個別錄取率男皆大於女,但是總體錄取率男卻遠小於女嗎?”
此例這就是統計上著名的辛普森悖論(Simpson's Paradox)

前提

上面例子說明,簡單的將分組資料相加匯總,是不一定能反映真實情況的。就上述例子錄取率與性別來說,導致辛普森悖論有兩個前提。
(1) 兩個分組的錄取率相差很大,就是說法學院錄取率9.2%很低,而商學院53.3%卻很高,另一方面,兩種性別的申請者分布比重卻相反,女生偏愛申請商學院,故商學院女生申請比率占83.3%,相反男生偏愛申請法學院,因此法學院女生申請比率只占0.833%。結果在數量上來說,錄取率低的法學院,因為女生申請為數少,所以不錄取的女生相對很少。而錄取率很高的商學院雖然錄取了很多男生,但是申請者卻不多。使得最後匯總的時候,女生在數量上反而占優勢。
(2) 性別並非是錄取率高低的唯一因素,甚至可能是毫無影響的,至於在法商學院中出現的比率差可能是屬於隨機事件,又或者是其他因素作用,譬如學生入學成績卻剛好出現這種錄取比例,使人牽強地誤認為這是由性別差異而造成的。

迴避方式

為了避免辛普森悖論出現,就需要斟酌個別分組的權重,以一定的係數去消除以分組資料基數差異所造成的影響,同時必需了解該情境是否存在其他潛在要因而綜合考慮。

管理套用

辛普森悖論就像是欲比賽100場籃球以總勝率評價好壞,於是有人專找高手挑戰20 場而勝1場,另外80場找平手挑戰而勝40場,結果勝率41%,另一人則專挑高手挑戰80場而勝8場,而剩下20場平手打個全勝,結果勝率為28%,比 41%小很多,但仔細觀察挑戰對象,後者明顯較有實力。
量與質是不等價的,無奈的是量比質來得容易量測,所以人們總是習慣用量來評定好壞,而此數據卻不是重要的。除了質與量的迷思之外,辛普森悖論的另外一個啟示是:如果我們在人生的抉擇上選擇了一條比較難走的路,就得要有可能不被賞識的領悟,所以這算是懷才不遇這個成語在統計上的詮釋

相關條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