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教育訓練體制

軍事教育訓練體制是軍事教育訓練的組織制度。1990 年中央軍委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訓練條例》規定:軍事訓練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按級負責制。總參謀部是全軍軍事訓練的主管機關。各級司令機關、政治機關、後勤機關和技術機關,必須在軍政首長領導下,以軍事訓練為中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工作,形成合力。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教育訓練體制,分院校教育、部隊訓練和預備役訓練。

院校教育體制分為指揮院校、專業技術院校和士官學校。部隊訓練體制分為士兵訓練、軍官在職訓練和單位訓練。預備役訓練體制分為預備役士兵訓練和預備役軍官訓練。地方高等院校和高級中學學生的軍事訓練,由國家教育委員會、國防部負責。高等院校設軍事訓練機構,配備軍事教員。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配備軍事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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