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期費用

從廣義上講,跨期費用是指一次支出分期攤銷的費用與尚未支出、但應計入當期損益的費用。包括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支出、待攤費用、遞延資產等 狹義講,跨期費用僅指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跨期費用
  • 性質:費用
  • 屬性:跨期
  • 狹義講:跨期費用僅指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
攤配方法,歸集與分配,

攤配方法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某些費用,有時出現它的支付期和歸屬期不一致,但由於產品成本的計算是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所以需要通過設定:“待攤費用”與“預提費用”賬戶加以調整。
待攤費用指本期已經發生(已經支付)的,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共同負擔的,攤銷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如預付保險費、稅金等。
預提費用指按照規定預先分期計入成本、費用,但尚未實際支出的各項費用。如預提修理費、借款利息及其他預提費用等。

歸集與分配

待攤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待攤費用的歸集與分配是通過“待攤費用”科目進行核算的。待攤費用發生時,應根據有關費用分配表或憑證記入“待攤費用”賬戶借方;攤入產品成本或有關費用時,記入“待攤費用”賬戶的貸方,並根據費用的用途記入“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產品營業費用”等賬戶的借方,月末餘額表示已經發生(支付)但尚未攤銷的費用。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的種類設定明細賬,以便分別反映各項費用的發生和攤銷情況。待攤費用的攤銷(分配)應按照費用項目的受益對象、受益期限分期攤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但可以跨年度攤銷。攤銷期超過一年的歸“遞延資產”核算。
預提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預提費用的歸集與分配是通過設定“預提費用”賬戶來進行的。
企業根據估計的數額在受益對象和受益期限內預提各項費用時,應計入本期成本、費用,按費用的用途記入“財務費用”、“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產品營業費用賬戶借方“預提費用”賬戶貸方;實際支出時,記入“預提費用”賬戶的借方和“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貸方。預提費用賬戶月末餘額反映已經預提而尚未支付的費用。如果出現實際支出數大於預提數的差額,一般應計入實際支出期的成本、費用,若實際支出數超過已預提數較大時,應視同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預提費用也應按費用種類分設明細賬戶進行核算。預提數與實際數發生差異時,應及時調整預提標準。預提數一般在年終沖減有關成本、費用。如果年末需要保留餘額的,必須在年度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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