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永清(浙江盛寧律師事務所主任)

趙永清(浙江盛寧律師事務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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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永清,1962年7月出生,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英國伯明罕大學商法碩士,中共黨員,一級律師。

現任浙江盛寧律師事務所主任。曾任浙江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寧波市律師協會副會長。

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教育經歷,工作經歷,專長,社會職務,人物事跡,獲得榮譽,

人物經歷

教育經歷

1986年7月,畢業於華東政法學院國際法系,獲得法學士。
1998年,獲得英國外交部(FCO)“志奮領”獎學金,受國家公派赴英國伯明罕大學
1999年9月,畢業於英國伯明罕大學法學院,獲得商法碩士學位。
2000年7月,畢業於華東政法學院,獲得法律碩士學位。

工作經歷

1986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寧波市對外律師事務所律師、副主任。
1993年,由中國法務部派遣到香港律師會實習六個月。
1997年,參加中國法務部組織的美國法律培訓,在美國學習一個月。
2000年12月,任浙江盛寧律師事務所律師、主任。
2009年11月至2013年5月,任寧波市律師協會副會長。
2015年6月,當選浙江省律協副會長。

專長

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及併購法、信用證及提單法律、公司法、契約法。

社會職務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浙江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寧波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寧波市政府法律顧問、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涉外法律服務委員會副主任,寧波市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屆人大代表、寧波大學、浙江萬里學院兼職教授,浙江省法學會海商法研究會副會長,寧波、紹興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寧波港獨立董事。

人物事跡

2008年,美國一家企業在美國聯邦法院提起針對中國先鋒電器集團有限公司的產品責任訴訟,提出了巨額賠償要求。趙永清仔細研究了案情,認定這是訛詐行為,指示美國的代理律師準備反對管轄權的檔案及證人證詞等。2011年11月,法院最終認定我方主張成立,駁回原告起訴。
2013年,趙永清和他的團隊參與美國能源部針對寧波一家家電企業的綠色壁壘調查,發現了美國能源部在損害計算中的瑕疵以及檢測中存在的問題,迫使美國能源部重新計算和檢測,最終把初裁時的罰款500多萬美元降到了100萬美元。
2013年,趙永清與他的團隊參與中國石化寧波工程公司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大型工程的建設工作。在該公司擬參與哈薩克斯坦石化項目投標前,趙永清和他的團隊仔細收集了與該項目相關的法律問題,提出了工程總承包的相關法律問題、解決方案和風險防控措施,促成了項目的中標。接著又參與該公司沙烏地阿拉伯電廠項目的投標,趙永清和他的團隊仔細研究了中英文招標檔案,提出了100多條法律問題和法律建議,為該公司順利投標、中標以及項目實施盡了一分力。趙永清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國際貨物買賣、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中也同樣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趙永清還先後擔任了世界銀行給中國政府多個貸款項目的法律顧問,處理了這些項目的大量法律事務,保證了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在中國的順利進行,得到政府的表揚。

獲得榮譽

法務部全國律師行業爭先創優“黨員律師標兵”、浙江省十佳律師、浙江省律師事業突出貢獻獎、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勞動模範、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統第三屆百名優秀人物、浙江省優秀涉外專業律師。
2016年,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確定為全國“一帶一路”跨境律師人才庫成員。
2018年,入選寧波市首批“領軍型”名優律師培育對象。
2018年,入選法務部全國千名涉外律師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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