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爾辛基精神

赫爾辛基精神,歐洲安全與合作會議第三階段會議所通過的《最後檔案》的簡稱。1955年,蘇聯就向有關歐洲國家建議召開歐洲安全與合作會議,簡稱“歐安會”。直到1972年美國總統尼克森訪問蘇聯時,雙方才就召開“歐安會”的有關問題達成協定。同年11月,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開始舉行“歐安會”的籌備會,除阿爾巴尼亞外的所有歐洲國家以及美國、加拿大參加了會議。會議制定《赫爾辛基最後建議藍皮書》決定會議設4個議題,分三階段進行。1975年7月30日至8月2日,在赫爾辛基舉行了第3階段首腦會議,通過了歐洲安全與合作會議的《最後檔案》。檔案包括《指導與會國之間關係原則的宣言》、《關於建立信任的措施和安全與裁軍的某些檔案》、《人道主義和其他方面的合作》、《經濟科學技術和環境方面的合作》等。其主要內容有:(1)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2)所有歐洲國家的邊界不可侵犯,但可以根據國際法和以和平手段或協定改變;(3)提出與會國在離邊界250公里以內地區舉行25000人以上的軍事演習,應在3周前通知與會會員,並邀請他們派遣觀察員看演習;(4)發展經濟和科技合作;(5)促進各成員國人員、組織和機構之間自由地交往;(6)改善新聞記者工作條件,促進新聞、文化和教育方面的合作與交流。“歐安會”的《最後檔案》並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但是它卻提出了國與國之間一般的行為準則。因此被人們稱之為“赫爾辛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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