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撤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市中城郊村興隆村民組關於被拆遷住宅農戶和征地農戶的安置解決方案》的同意意見的決定

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撤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市中城郊村興隆村民組關於被拆遷住宅農戶和征地農戶的安置解決方案》的同意意見的決定是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8年10月9日簽署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撤銷市
  • 時間:2008年10月9日
  • 特點: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 出處: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8年10月9日簽署的關於《市中城郊村興隆村民組關於被拆遷住宅農戶和被征地農戶的安置解決方案》的“同意”意見,違反了《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貴州省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實施細則》和《赤水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撤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市中城郊村興隆村民組關於被拆遷住宅農戶和被征地農戶的安置解決方案》的“同意”意見。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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