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赤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並明確其職責的通知

因人員變動,市人民政府決定對赤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進行調整,並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各成員單位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貴州省防汛條例》的規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確保國家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赤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並明確其職責的通知
  • 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 指   揮   長:張集智 
  • 副 指 揮 長:余建波   市人武部部長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一、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名單
常務副指揮長:汪洪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唐 軼 市人民政府辦余建波 市人武部部長公室副主任
楊潤華 市水利局局長
黃 強 市發改局局長
成 員:王學黔 市教育局局長
陳小猛 市公安局局長
何 健 市民政局局長
苟光平 市司法局局長
廖曉波 市財政局局長
黃德玉 市經貿局局長
許小平 市國土局局長
高文元 市建設局局長
王學平 市交通局局長
劉 濤 市農業局局長
劉吉雲 市林業局局長
羅洪榮 市衛生局局長
吳洪英 市環保局局長
洪啟後 市文體廣電局局長
羅良勇 市糧食局局長
王碧強 市農辦主任
王茂祥 市農機局局長
袁長江 市供銷社主任
李中秋 市安監局局長
柳青勇 市鄉企局局長
簡作強 市消防大隊大隊長
李 波 市武警中隊中隊長
趙振東 市氣象局副局長
廖壽平 航道處處長
徐俊平 海事處處長
史倫勛 市水文站站長
韓 松 市電力公司經理
劉曉濱 財保公司經理
楊 均 石油公司經理
胡海頌 市電信公司副總經理
王 勇 市移動公司經理
桑永鋒 市聯通公司總經理
楊紹林 市郵政局副局長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楊潤華兼任辦公室主任,張建生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劉小華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水利局:協調防汛抗旱工作,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負責防洪水利、地電工程的安全運行,並組織對病險水電工程的監測處理和水利水毀工程的修復,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經費物資、設備、通訊方案。
市農辦:協調抗洪抗旱所需的救災資金和物資,研究制定支援災區的各項政策措施。
市發改局:負責協調安排防洪抗旱工程建設、除險加固、水毀修復、抗洪抗旱救災資金和物資;負責協調安排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移民搬遷工作。
市經貿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工礦企業做好防洪抗旱工作,督促指導電力企業落實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的防汛抗旱調度指令,做好汛期主要電站水庫水位調控和運行安全,保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電力供應。
市人武部:根據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負責組織指揮由武警部隊、基幹民兵組建的抗洪搶險突擊隊,執行防汛指揮部賦予的抗洪搶險、營救民眾、物資轉移和抗災救災任務。
市氣象局、赤水水文站:負責監測天氣形勢、水情變化及時向防汛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提供天氣、水文資料和信息。當赤水河水位接近229.00米時,密切注視上游的降雨量級、範圍和趨勢,加強與上游二郎、茅台水情站聯繫,及時會商,較準確地確定洪峰流量及淹沒高程。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抗洪抗旱、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打擊盜竊防汛抗旱物資、破壞水電設施的犯罪分子,協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組織民眾撤離和轉移,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衛工作,協助做好河道清障及搶險救災通訊工作。當洪水位達到230.50米時,承擔赤水大橋的特別管制工作,負責特別通行證的發放。
市電信局、市移動公司、市聯通公司、市電力公司:負責通訊、電力設施的安全度汛,確保通訊、供電正常,汛期應優先提供防汛通訊、供電服務,保障搶險通訊、供電需要;危急水位時,要保證夜間沿河防洪堤照明;建立防洪搶修隊伍,保障通訊、電力水毀工程及時修復。
市交通局:負責公路、水運交通工程及其設施的防洪安全,汛期督導船舶航行,服從防洪安全要求,為緊急搶險和人員撤離及時協調提供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負責水毀公路、橋涵、道路的及時修復。
市民政局:組織協調救災工作,調查核實災情,指導協調災區開展生產自救。
市建設局:負責城市防洪安全和城區排澇,參與指導城鎮居民區山洪災害防治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和調撥防汛抗旱經費,配合市防汛辦及時下達險工隱患處理、搶險救災、水毀修復經費並監督使用。
市糧食局:負責災區的糧食供應工作。
市農業局:負責全市農作物基地的安全度汛,及時提供農業受洪澇、乾旱災害的情況,並組織災後的農業生產自救工作。
市林業局: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和汛期漂竹、木的管理工作。
赤水海事處、航道處:汛期全面負責轄區內船舶的安全航行和停泊工作,當洪水接近231.50米水位時,協助市中派出所做好洪特二區東門碼頭的治安和水上安全工作(洪特二區不能停靠船泊)並負責指揮船、救生船的安全運行調度。
市文廣局:負責防汛抗洪宣傳報導工作,出現險情時,配合市防汛指揮部通過電視、廣播報警,並及時向災民通報災情,組織人員及時採訪、攝取受災情況資料上報,做好搶險救災報導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抗洪搶險醫療救護,災後幫助災區進行衛生防疫等工作。
市教育局:及時掌握並提供學校受洪澇災害情況,負責學校的防災和減災、救災工作。
市農機局:負責抗旱油料、機具的供應與維修,負責排澇泵站的機具備用,指導實施排澇工作。
市司法局:負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防洪調度命令的實施。
市國土局:負責山體滑坡、崩塌、土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和預防工作。
市環保局:監督檢查山洪災害易發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山洪災害後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組織對重大山洪災害防治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市消防大隊:根據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負責組織消防官兵參與防汛搶險和抗旱救災工作。
市鄉企局、供銷社:負責系統及下屬基層單位的安全度汛和抗洪搶險組織領導工作,落實防汛責任制,做好超標洪水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和物資準備,汛期禁止沿河低水位堆放竹木和其它物資,災後幫助基層恢復生產自救。
市安監局:負責防汛抗旱工作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監管,參加防汛抗旱工作中責任事故的調查與處理,監督生產企業和部門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市郵政局:負責行業設施的安全度汛,汛期優先提供郵政防汛服務,保障郵政需要。
市財產保險公司:負責因洪澇災害造成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赤水石油公司:負責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油料的及時供應。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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