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涉農資金監督管理和開展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經常督查。各涉農項目主管部門要加強制度建設,強化管理;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要經常和主管部門溝通聯繫,不定期開展督促檢查,確保涉農專項資金運行安全、管理規範、使用高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涉農資金監督管理和開展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簡稱:通知
  • 文體:套用公文(通知)
  • 類型:轉發類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現將《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涉農資金監督管理和開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市府明電329號)轉發給你們,並提出如下意見,請一併遵照執行。
一、開展自查。各涉農項目主管部門要在1月15日前完成自查,找準自身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邊查邊改,邊整邊改。自查情況和整改措施綜合形成報告於1月15日前報市監察局。
二、組織檢查。組建檢查組,由市監察局牽頭,市財政、審計和行業主管部門等協同參與,在1月25日前完成對全市涉農資金的專項檢查,將檢查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形成綜合報告報市人民政府審查後,由各部門對口上報。
三、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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