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索托議會

賴索托議會由上院——參議院(SENATE)和下院——國民議會(NATIONAL ASSEMBLY)組成。國民議會是主要立法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賴索托議會
  • 外文名:SENATE
  • 成立時間:1965年4月
  • 人數:共60名國民議會議員
簡史,地位,選舉與產生,選民資格,候選人資格,候選人產生辦法,負責選舉的機構,民族構成,性別,職權,組織結構,會議制度,立法程式,議員制度,黨團,辦事機構,對外交往,

簡史

賴索托首屆議會成立於1965年4月,共60名國民議會議員。1969年,為準備賴索托獨立後於1970年1月舉行的首次全國大選,首屆議會被解散。主要反對黨巴蘇陀蘭大會黨(BCP)贏得大選。但巴索托國民黨(BNP)政府拒絕承認大選結果,並中止憲法,解散議會,禁止政黨活動。1973年,為恢復民主,賴索托成立了93名議員組成的臨時國民議會,但遭到BNP抵制。1985年,為籌備大選,該臨時議會被解散。選舉籌備工作充滿了爭議。臨時國民議會制定了選舉法,以確保BNP政府繼續執政。此次大選遭到了賴索托所有反對黨的抵制。1985年8月,僅BNP一黨推出候選人並贏得了所有60個選區議席。1986年1月,BNP政府被軍事政變推翻。1986年至1992年,賴索托議會職權被軍事委員會取代。1990年,軍政府為實現還政於民,成立了國家制憲會議。1993年3月,萊舉行大選,BCP以絕對優勢贏得所有65個選區議席。1998年5月,賴索托再次舉行大選,從BCP脫離的民主大會黨(LCD)贏得了80個選區的79個議席。但此次選舉充滿了爭議。賴索托被迫於2002年採用混合比例代表制選舉方式提前舉行大選。2007年2月,民主大會黨在大選中獲勝,再度蟬聯執政。

地位

賴索托議會是萊最高立法機構,按照憲法規定為維護國家良政以及依法行政制定法律,監督政府施政等。萊國王是國家元首,也是萊議會重要組成部分。國王在首相建議下,有權召集、延長或解散議會。經賴索托參眾兩院通過的法案,必須由國王簽署後才能生效成為法律。

選舉與產生

選民資格

具有賴索托國籍,年滿18周歲,在萊選舉委員會(IEC)註冊,即具有選民資格。

候選人資格

根據萊憲法規定,任何萊公民,只要年滿18周歲,無任何犯罪記錄,具有讀寫能力,即可參選國會議員。

候選人產生辦法

(一)國民議會議員候選人
(1)必須成為本黨選區委員會主席後方可被提名為議員候選人進行參選。
(2)比例代表制(PR)議員由獲得PR議員名額的本黨提名並提交黨團名單至選舉委員會(IEC)。
(二)參議院議員候選人
參議院由22名大酋長和11名專業人士組成。22名大酋長為終身制和世襲制。11名專業人士由萊國務院推薦並由國王任命。

負責選舉的機構

賴索托獨立選舉委員會(Lesotho Independent Election Committee)。
選舉制度:賴索托從2002年起實施選區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相結合的混合代表制大選制度。國民議會共120個議席,80個通過選區代表制產生,40個通過比例代表制產生。每位選民投兩張票,一張投給所在選區的議員競選人(以下稱選區票),每個選區產生一名議員,獲得選區票最多的議員候選人當選;另一張投給該選民支持的政黨(以下稱政黨票),各政黨按照政黨票得票比例,同時參照選區票得票數分配40個比例代表制席位。

民族構成

賴索托為單一民族—巴索托民族。

性別

國民議會議員中90名為男性,30名為女性。

職權

賴索托議會擁有立法權、預算審批權、財政撥款支出和政府施政監督權,以及對國家大事進行討論等。

組織結構

參議院主席職責:主持參議院日常會議,確保參院會議議事程式得到遵守。
參院各專門委員會:事務委員會(Business Committee),福利委員會(Senate Amenities Committee),議事程式和員工委員會(Committee on Standing Orders and Staff)。
國民議會議長職責:主持國民議會日常事務,宣讀議案以及重要聲明如議會休會等。
國民議會各專門委員會:事務委員會(Business Committee),議事程式委員會(Committee on Standing Orders),公共賬戶委員會(Public Account Committee),員工委員會(Staff Committee),特權委員會(Committee of Privileges),愛滋病事務委員會(Committee on HIV/AIDS)。
兩院職責劃分:
參議院職責:對國民議會通過的法案進行評估、審查、提議和修正。同時,參院也會就涉及公眾利益的事務通過提案的形式進行辯論。
國民議會職責:是主要立法機構,擁有立法權、監督政府施政權等。

會議制度

會期:第一會議期:1月至6月;第二會議期:7月至12月。
休會期:復活節、冬季休會、獨立日、聖誕節。
表決方式:舉手表決。
一般規律:休會由國民議會議長宣布。

立法程式

賴索托憲法規定只有萊國民議會有權制定法律,產生法案。
萊立法程式:
以下第1至第5階段在賴索托國民議會進行。
1.一讀:介紹法案;公布並散發;不進行討論。
2.二讀:議員對法案原則進行討論;內閣大臣進行討論;對法案文本不進行修改;如通過,法案將送至議會專門委員會進行審議。
3.委員會審議:對法案條款進行討論;議員可在期間對條款提出修改建議。
4.報告階段:議員可提出其他修改意見;委員會主席將法案報告至國民議會。
5.三讀:議員對法案進行最後討論,並投票表決。
6.參議院:在參議院討論該法案。
7.萊國王簽署:獲兩院通過的法案經萊國王簽字生效。
8.成為正式法律。

議員制度

賴索托國會議員待遇:年薪約17萬馬洛蒂(1美元≈9馬洛蒂),政府提供住房供免費居住或每月2千馬洛蒂房屋補助。公務出差享受汽油補助。政府每月補助500度電、15噸水、100馬洛蒂手機費和800馬洛蒂固定電話費。低地選區議員享受400馬洛蒂/月補助,高地選區議員600馬洛蒂/月。出席議會會議每天補助150馬洛蒂。政黨組織秘書長享受200馬洛蒂/月補助,政黨組織秘書享受150馬洛蒂/月補助。享受40萬低息貸款。如任內死亡,其家屬可獲相當於其年薪4倍的喪葬費。
議員職責:負責制定法律和審核財政預算,對預算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國家大事發表意見和提出建議。

黨團

賴索托議會有三種形式黨團:執政黨黨團、反對黨黨團、內閣大臣黨團。

辦事機構

每位選區議員配備一名專職秘書。

對外交往

賴索托對議會對外交往無特別限制,經費來源於財政撥款。每年議會出訪均無限制,如有外國議會邀請,賴索托議會即可派代表團前往訪問。萊參眾兩院議長出訪須經副首相兼內政與公共安全、議會事務大臣萊霍拉批准。賴索托議會是泛非議會論壇(PAPF)、大英國協議會論壇(CPF)成員,賴索托議會每年論壇期間會與其他成員國代表團定期進行交流。賴索托議會正與南非議會進行協商,擬建立定期友好交流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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