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壟斷力

市場勢力具有兩種表現形式:賣方壟斷力(monopoly power)和買方壟斷力(monopsony power)。

賣方壟斷力是指廠商影響價格的能力,即廠商具有的市場勢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賣方壟斷力
  • 外文名:monopoly power
  • 是指:廠商影響價格的能力
  • 屬於:廠商具有的市場勢力
賣方壟斷力的測定,

賣方壟斷力的測定

把產品價格高於邊際成本這一現象看成是壟斷的象徵,阿貝·勒納(A·Lerner)於1934年便提出用價格高出邊際成本的部分相對於價格的大小來測定廠商的壟斷力,即把賣方壟斷力規定為:
L= (P- MC) / P
其中:P為市場價格,MC為廠商的邊際成本。人們把如此規定的賣方壟斷力稱為勒納壟斷力指數(Lerner's Degree of Monopoly Power),簡稱為勒納指數(Lerner's Index)。勒納指數通過對價格與邊際成本偏離程度的度量,反映了市場中壟斷力量的強弱。勒納指數在0到1之間變動,勒納指數越大,市場中的壟斷力量越強;反之,競爭程度越高。在市場完全競爭時,勒納指數等於0。
例如MC=5美元壟斷價格=10美元,則勒納指數就等於10美元-5美元/10美元=0.5或等於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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